一、工作目標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5%以上。
二、重點工作
(一)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根據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對照《休寧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加強煙火爆竹禁限放管理。嚴格落實《休寧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加強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加大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和處罰力度。加強宣傳引導,轉變傳統觀念,倡導廣大人民群眾樹立環保意識。
(三)全面推進燃煤鍋爐淘汰。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嚴禁新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有序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加快推進鄉鎮茶葉、茶干、竹筍等農產品加工項目燃煤鍋爐、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淘汰和改造。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1、加強工業大氣污染防治。開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專項行動,按要求完成工業行業廢氣污染源排查和評估。深入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行動,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完成2019年度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完成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
2、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轉入負面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落實《安徽休寧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安徽休寧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審查意見的函》(皖環函〔2018〕1637號),堅持“三個圍繞一個不上”和“三個集中”,鼓勵產業集聚發展,推進企業“退郊入園”“騰籠換鳥”。
3、持續推進清潔生產。抓好工業技改,推動企業節能減排,加大政策引導扶持力度,將企業節能減排納入新型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扶持范圍。推進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和裝備,對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高效利用資源能源,實現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
(二)開展城區大氣污染防治
4、加大煙塵控制力度。督促顆粒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水泥、礦山及礦產資源加工企業、混凝土攪拌站建設和改造除塵設施。大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依法取締非法采石場,加強修復綠化。
5、強化城市揚塵治理。開展項目開發建設施工及交通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實現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各類混凝土(瀝青)攪拌站、水穩拌和站嚴格落實防塵污染防治,推進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渣土運輸處置揚塵整治。實施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道路網格化保潔管理,加強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到2019年底,實現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
6、加強餐飲油煙治(zhi)理(li)。按照《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黃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新建、改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登記及審批。合理布設餐飲經營點,認真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法關閉非法城市露天餐飲、燒烤攤點,做到入店經營,油煙達標排放。加強宣傳引導和社會維穩,因地制宜,規劃設置一批符合餐飲服務業開設條件的配套設施或場所。
(三)加強農村大氣污染防治
7、加大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力度。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稈禁燒督查力度,確保秸稈禁燒“零火點”。加強農村及城市周邊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
8、加強生態監測網絡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縣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試點建設,實現PM2.5、PM10等數據實時調度,并落實精細化管理。
(四)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9、嚴格機動車環保管理。按照《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依法依規推進老舊機動車淘汰,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協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10、大力倡導綠色出行。重點實施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在城市公交、城市執法以及環衛保潔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并逐步推廣。加快建設快速便捷交通系統,鼓勵城鄉居民綠色出行,倡導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減少因道路擁堵造成的機動車尾氣污染。
(五)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
11、積極推廣清潔能源使用。積極開展清潔能源試點示范,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加快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天然氣替代項目建設,逐步改善城市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并形成示范效應。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5%以上。
二、重點工作
(一)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根據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對照《休寧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加強煙火爆竹禁限放管理。嚴格落實《休寧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加強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加大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和處罰力度。加強宣傳引導,轉變傳統觀念,倡導廣大人民群眾樹立環保意識。
(三)全面推進燃煤鍋爐淘汰。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嚴禁新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有序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加快推進鄉鎮茶葉、茶干、竹筍等農產品加工項目燃煤鍋爐、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淘汰和改造。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1、加強工業大氣污染防治。開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專項行動,按要求完成工業行業廢氣污染源排查和評估。深入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專項行動,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完成2019年度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完成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
2、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轉入負面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落實《安徽休寧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安徽休寧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審查意見的函》(皖環函〔2018〕1637號),堅持“三個圍繞一個不上”和“三個集中”,鼓勵產業集聚發展,推進企業“退郊入園”“騰籠換鳥”。
3、持續推進清潔生產。抓好工業技改,推動企業節能減排,加大政策引導扶持力度,將企業節能減排納入新型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扶持范圍。推進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和裝備,對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高效利用資源能源,實現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
(二)開展城區大氣污染防治
4、加大煙塵控制力度。督促顆粒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水泥、礦山及礦產資源加工企業、混凝土攪拌站建設和改造除塵設施。大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依法取締非法采石場,加強修復綠化。
5、強化城市揚塵治理。開展項目開發建設施工及交通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實現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各類混凝土(瀝青)攪拌站、水穩拌和站嚴格落實防塵污染防治,推進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渣土運輸處置揚塵整治。實施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道路網格化保潔管理,加強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到2019年底,實現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
6、加強餐飲油煙治(zhi)理(li)。按照《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黃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新建、改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登記及審批。合理布設餐飲經營點,認真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法關閉非法城市露天餐飲、燒烤攤點,做到入店經營,油煙達標排放。加強宣傳引導和社會維穩,因地制宜,規劃設置一批符合餐飲服務業開設條件的配套設施或場所。
(三)加強農村大氣污染防治
7、加大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力度。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稈禁燒督查力度,確保秸稈禁燒“零火點”。加強農村及城市周邊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
8、加強生態監測網絡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縣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試點建設,實現PM2.5、PM10等數據實時調度,并落實精細化管理。
(四)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9、嚴格機動車環保管理。按照《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依法依規推進老舊機動車淘汰,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協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10、大力倡導綠色出行。重點實施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在城市公交、城市執法以及環衛保潔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并逐步推廣。加快建設快速便捷交通系統,鼓勵城鄉居民綠色出行,倡導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減少因道路擁堵造成的機動車尾氣污染。
(五)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
11、積極推廣清潔能源使用。積極開展清潔能源試點示范,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加快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天然氣替代項目建設,逐步改善城市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并形成示范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