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餐飲油煙擾民問題,進一步改善榮成市空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威海市飲食業油煙污染防治辦法》等要求,市政府決定對全市餐飲油煙進行規范整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和整治內容:榮成市范圍內設有灶頭及烤爐的餐飲經營單位,包括酒店、快餐店、小吃店、燒烤店,以及配套有餐飲服務的漁家樂、農家樂、企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等餐飲場所。
二、整治標準: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必須安裝使用與其規模、烹制工藝等相匹配的高(gao)效油煙凈(jing)化設施(shi),并確保正常運行;油煙排放應當符合山東省飲食油煙排放標準,設有專用煙道,禁止油煙直排;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燒烤經營單位必須使用具有高效油煙凈化設備的無煙燒烤爐具,全市范圍內禁止露天燒烤。
三、整治方法: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經營場所達不到技術標準或油煙排放超標的餐飲經營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拒不整改或經整改后,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治或予以關閉;對油煙排放口設置不符合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處罰。
四、對以暴力手段拒絕、阻擾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榮成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