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加強使用維護管理,全面提升餐飲油煙凈化效果,持續推進我縣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保障公眾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河南省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you)煙凈(jing)化設(she)施安裝和運行維護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即日起,對我縣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污染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的餐飲服務業,是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和設施的服務。餐飲服務單位包括以盈利為目的的餐飲服務機構、個體工商戶、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食堂等。(包括酒店、飯店、火鍋店、燒烤店、快餐店、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及其他產生油煙的場所)
二、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按照《河南省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運行維護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選型購置獲得國家環保產品質量認證的油煙凈化設施。
三、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按照按照《河南省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運行維護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第三章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之規定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凈化器、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等),安裝的設施不得影響城市容貌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按照《河南省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運行維護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第三章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運行維護。
五、對選用未獲得國家環保產品質量認證產品和不按規范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油煙污染物的餐飲服務單位,城市管理局將依法依規實施處罰、查封扣押相關設備、停業整頓等措施;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或取締。對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違法無組織排放或者違法向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煙、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油煙,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城市管理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所有餐飲服務單位所需安裝及維護保養油煙凈化設施的費用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餐飲服務單位自行承擔。未按規定定期清潔維護保養的,城市管理局依據《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責令改正。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油煙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
八、禁止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違者,由縣城市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九、根據《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登記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責令備案,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十、在居民住宅樓內、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業項目,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十一、《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執法綜合改革的有關規定,應當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實施的,依照其規定。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城市建城區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污染違法行為都有權監督并進行舉報。
方城縣城市管理局監督舉報電話:
67262986
12319
特此公告
方城縣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