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滄州市食藥監推進餐飲單位使用清潔能源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實施方案》和《滄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整治方案》的具體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滄州開發區管委會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整治方案》要求,堅持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與油煙排放治理相結合,全力推進餐飲服務單位使用清潔能源,安裝高效(xiao)油煙凈化設(she)施,提升全區環境空氣質量。
二、工作目標
到2013年底前,全區70家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學校食堂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餐廳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區內嚴禁露天燒烤,一律進店規范經營,并嚴格使用無煙燒烤爐具。
三、各部門職責
1、衛生局:將餐飲服務單位使用清潔能源、安裝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納入日常監管工作,對沒有使用清潔能源和安裝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下達監督意見書,責令其進行安裝,對仍不安裝使用的,及時移交聯合執法大隊依法處理。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清潔能源、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與餐飲服務行政許可有效鏈接,今后凡餐飲服務許可申報、延續、變更等,沒有環保局出具的審查意見,現場核查發現沒有使用清潔能源或沒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一律不予許可;三是把使用清潔能源、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納入餐飲食品安全培訓計劃,整體規劃,同時進行。
2、聯合執法大隊:對已下達監督意見書后仍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與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服務單位,聯合執法大隊要依法對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