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8年度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臺。根據《方案》,我市將圍繞實施“控煤、控氣、控車、控塵、控燒”等措施,打好藍天保衛戰,構建寧靜、和諧、美麗的生態環境。
根據《方案》,2018年我市空氣質量目標是,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比率達75%以上,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8.9%、5%。
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根據《方案》,我市將強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2018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由增轉降。加強劣質煤、散煤管控,市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在2017年度散煤整治成效基礎上,制定城區散煤治理工作方案,開展城區散煤治理專項行動,10月底前完成禁燃區內經營戶散煤燃燒整治工作。加快發展清潔能源,有序實施“煤改氣”工程。統籌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2018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3萬千瓦。
推進燃煤鍋爐淘汰和整治,嚴把準入關口,不再審批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大力推行集中供熱,2018年底,市屬省級開發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加快淘汰過剩產能,做到應停盡停、應關盡關、應拆盡拆。推進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8月底前制定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并按照搬遷計劃逐步完成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任務。
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控制工業廢氣排放
《方案》指出,加快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不能按計劃達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機組,一律停產改造。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點管控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完成重點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建材、火電等行業的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未按時按要求完成無組織排放改造治理的企業,將依法予以處罰,并實施停產整治。
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務,基本消除“散亂污”現象。開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專項行動,2018年6月底前,對全市火電、水泥、垃圾焚燒廠等重點行業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和評估,對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要逐一建檔,整改完成后逐一銷號,并向社會公開。科學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加強冬季期間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科學制定企業錯峰生產工作方案和任務清單,著重對化工、建材等行業實施錯峰生產,重污染天氣期間加大限產比例。
加快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排氣污染
《方案》指出,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新車準入標準。開展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專項督查,確保報廢汽車做到“應拆盡拆”,依法依規推進老舊機動車淘汰。全面提升燃油品質,停止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油、車用柴油。
加強成品油生產領域監督檢查,確保成品油質量升級取得實效。嚴格規范成品油市場流通秩序,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全面推廣車用尿素,2018年10月底前,市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全面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加強重型車輛道路行駛管理,優化重型車輛繞城行駛線路。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頂格處罰。加快推進遙感監測及網絡平臺建設,2018年10月底前,在中心城區建安路南段等主要進口、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部分安裝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建立網絡監控平臺,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加強船舶、港口碼頭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完成大型貨運碼頭靠港船舶岸電系統改造。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協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積極發展公共交通,到2018年底,城市萬人公共交通車輛擁有量分別達到12標臺以上。加快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提高貨物鐵路運輸比重,加快推進多式聯運,減少公路運輸。
強化面源綜合整治控制各類揚塵污染
《方案》指出強化各類施工揚塵整治,實現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繼續實施冬季“封土行動”。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未達標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違規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對違規施工單位和企業,責令立即停工,并按相關規定上限處罰。2018年,完成城市建成區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加強混凝土(瀝青)攪拌站揚塵整治。強化工業物料堆場揚塵整治,2018年10月底前,火電、建材以及集中供熱等企業實現規范管理。
大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依法取締非法采石場及其他礦山;暫停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暫停新設露天礦業權審批。深化城市道路揚塵整治,運載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拋灑、揚塵的散裝物料車輛行駛公路時必須采取覆蓋等措施;實施城區和城郊接合部道路保潔管理網格化,加強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按照道路揚塵清掃標準,細化結冰期和非結冰期道路清掃方案,2018年底前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加強環城國省道、高速公路機掃保潔和城鄉接合部揚塵整治。
加強其他污染防治控制各類露天焚燒
《方案》指出,推進秸稈、垃圾等綜合利用和禁燒,不斷改進農業領域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利用方式,大幅提升能源化、工業原料化利用水平。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2018年底前,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8%以上,產業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加大秸稈禁燒督查力度,實現對轄區內秸稈、垃圾、工業廢物禁燒工作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確保秸稈焚燒火點數量逐年下降。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城市周邊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標準排放油煙的,要依法停業限期整治。依法關閉規范攤群點以外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推廣無炭燒烤。
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完成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制定工作,落實市主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禁放措施;5月底前,各縣政府制定煙花爆竹禁放管理規定;嚴格落實市、縣城建成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加強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規范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管理,加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處罰力度;重點做好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強化督查調度嚴格考核獎懲
根據《方案》,我市將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時發布空氣質量預報信息。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督促停限產名單企業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采取輪流停產、限時停產、停產或限產大氣污染物排放設備或工序的方式,達到應急減排目標。優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完善自動監測站點布點分布,加強縣區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逐步加強大氣污染立體觀測能力建設。加大大氣污染防治科研投入力度,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技術的成果轉化應用。
為保障《方案》實施,我市將強化督查調度,定期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調度會議,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存在問題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開展專項督查檢查,建立環境問題“雙向交辦”制度,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并建立不間斷巡查調度和問題跟蹤督辦制度,對上次交辦問題開展“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
將嚴格考核獎懲。開展縣區環境質量目標考核,對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且持續惡化的縣區,市政府將實施約談;對省、市督查發現問題及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較多的,嚴格量化問責;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