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治理云和縣城區餐飲服務行業的油煙污染和污水亂排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改善城區大氣、地表水環境質量,提升市容市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將開展餐飲服務行業污染整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縣城建成規劃區內東至下城門,南至復興路,西至城西路,北至城北路。
二、整治對象
整治區域范圍內所有餐飲行業,包括餐飲經營單位(個人)、機關企事業單位及村委會、學校食堂。
三、整治要求
(一)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和污水預處理設施,實現油煙與污水達標排放。
(二)嚴禁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三)必須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對加工經營場所進行改造。
(四)嚴禁將雨污水管網進行混接、錯接。嚴禁直排污水。
四、整治期限
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通過驗收。
五、對違反本通告行為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單位及個人,縣環保、住建、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處罰措施。拒不整改者,將錄入違規黑名單,記入銀行信用征信系統。
六、整治過程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舉報、投訴電話:12345。
特此通告
云和縣環境保護局
云和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
云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云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