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酒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酒政發〔2018〕251號)《瓜州縣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度行動實施方案》(瓜政辦發〔2019〕60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改善全鎮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鎮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中央、省、市、縣關于加快大氣污染整治,改善空氣質量的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堅決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保障人居環境和群眾健康為出發點,以改善鎮內空氣質量、保證人民群眾呼吸清新空氣、保障人體健康為目的,以控制揚塵污染、燃煤及煙(粉)塵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和生活面源污染為重點,以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為措施,深入實施“藍天工程”,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改善全鎮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底,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后優良天數比例、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值分別達到縣控目標任務。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四項指標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三、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的“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正)》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加強區域、規劃環評工作,新、改、擴建涉氣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按照國家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6部門印發的《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規定,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推動有色金屬、建材等支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支持骨干企業加快擴能改造和技術升級,促進傳統優勢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形成一批在省內具有行業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三)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
擴大綠色產業規模,積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積極規劃建設生態環境產業園區。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
(四)有序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認真落實《甘肅省冬季清潔取暖總體方案(2017-2021年)》、《瓜州縣2018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實際,優先發展集中供暖,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和改造進度,不斷提高城市集中供熱覆蓋率及清潔能源供熱率,減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集中供熱難以覆蓋區域,加快實施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逐步實施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爐煤改氣、煤改電或潔凈煤替代工程。
建成統一規劃、統一監管的優質潔凈煤集中配送體系,2019年8底前,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肅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標準,基本實現優質潔凈煤配送全覆蓋。開展煤質管控專項行動,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制定轄區內儲(售)煤場地布局規劃,堅持專項整治與常態管控結合,建立煤炭生產、運輸、銷售、使用全過程監控體系,加大聯動執法力度,徹底解決煤炭經營和儲存場地多、秩序亂、存量大、環境差的實際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煤行為,杜絕劣質煤流入市場。
(五)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深入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通過淘汰拆并、清潔能源改造、環保達標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鍋爐整治任務。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且滿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鍋爐應予以淘汰關閉,并入集中供熱管網。集中供熱管網和天然氣管網未覆蓋區域的燃煤鍋爐,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的,應進行鍋爐煙氣達標治理改造,不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的,應改為電、醇基燃料等清潔能源;偏遠地區,受經濟等條件制約暫時不具備淘汰、清潔能源替代的燃煤鍋爐,可采取使用潔凈煤等方式實現鍋爐煙氣達標排放。
(六)實施生態增容工程
繼續加強城市生態增綠減污,降低沙塵、揚塵對大氣環境的污染。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大力實施“生態立縣、工業強縣”戰略,鼓勵礦山企業、鎮區各單位加大轄區綠化,積極開展綠色礦山、綠色庭院和綠色單位建設,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七)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開采礦山摸底排查工作。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原則上不再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大力推廣綠色勘查和綠色開采,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八)實施揚塵污染綜合防治
加強對建筑、道路、拆遷、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物料堆場等各類工地的揚塵污染監管,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渣土車管理,確保密閉、覆蓋運輸。2019年,各類施工工地落實“六個百分百”抑塵措施合格率達到96%以上。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嚴格管控轄區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做好防風抑塵設施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工業企業的粉狀物料或者其它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倉等方式密閉存儲和運輸,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設施進行存儲,并設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防塵設施。
(九)加強秸稈綜合利用
嚴格落實禁燒規定,嚴禁焚燒秸稈、垃圾、枯枝落葉和燒荒等“四燒”行為,嚴厲查處各類焚燒行為。
(十)加強城市生活面源污染防控
強化餐飲業油煙治理。有序推進餐飲經營場所清潔能源改造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新建餐飲項目要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做好油煙治理措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嚴禁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擅自停運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全面開展露天燒烤規范和整治,依法取締占用城市及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的流動攤點。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積極推廣使用環保型煙花爆竹,嚴厲查處私自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一)加強工業園區建設管理
推進柳園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我鎮工業園區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
(十二)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整治
深入開展鋼鐵、建材、冶煉、鐵合金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整治工作,開展上述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單,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按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進行深度治理。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
(十三)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
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企業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制、臺帳式、網格化管理。對列入整治清單的“散亂污”企業,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2019年底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堅決予以取締;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十四)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
按照“屬地管理、全面覆蓋、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整合全鎮網格員力量,進一步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形成排查摸底、宣傳動員、立行立改、調度考核的長效工作機制,真正發揮網格化監管作用,有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駐鎮各單位、企業要提高思想認識,要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抓手來抓,要堅決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制,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我鎮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攻堅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工作制度。建立由鎮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的大氣污染防控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節點推進制度。各責任單位要把握時間節點,抓好具體落實。二是臺賬管理制度。建立大氣污染源信息庫,實行臺賬管理制度,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實行清單式管理,動態管理重點任務和項目進展情況及案件辦理情況。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責任單位要落實并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責任和措施,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日常督查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要切實加強環保大檢查,開展經常性聯合執法、隨機性專項督查、應急性駐廠監察,圍繞大氣污染突出環境問題,全面開展排查,實行上限處罰,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四)加大考核問責力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對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對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務、影響環境空氣質量大局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五)加強宣傳教育。各責任單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動員和引導公眾配合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要大力推進“綠色單位”創建活動,倡導文明、低碳、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在全社會樹立良好的輿論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