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分解細化工作措施,將管控效果具體到“一微克”,確保完成藍天保衛戰年度目標,根據《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吉林省2019年打贏藍天保衛戰“一微克”行動計劃的通知》(吉環組字〔2019〕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細顆粒物(PM2.5)是影響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的首要污染物,削減細顆粒物(PM2.5)是實現空氣質量精準調控的核心任務。針對全市細顆粒物(PM2.5)各類主要來源,對重點行業和領域實行分區域、分時段管控。強化各項治理措施,確保2019年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計劃控制在每立方米35微克以下。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能源消費清潔化,減少煤煙型污染。
1.加快推進清潔供暖。2019年底前,全市實現新增電能替代清潔供暖2萬平米,有效減少細顆粒物(PM2.5)排放。(市發改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型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6臺已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20噸以上燃煤鍋爐進行嚴格監管,確保達標率達到98%以上。(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3.淘汰城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2019年底前,我市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淘汰任務。全市累計淘汰燃煤小鍋爐8臺。(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4.加快推進清潔燃料配送中心建設。各地全面完成清潔燃料供應體系建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移動源低排放化,深入開展柴油車治理攻堅。
1.推進高排放車輛更新淘汰。全市淘汰柴油貨車200輛,同時大幅減少一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VOCs)、有機碳等細顆粒物(PM2.5)前體污染物排放。(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2.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019年,全市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30%以上,更新清潔能源出租汽車20輛。同時大幅減少一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VOCs)、有機碳等細顆粒物(PM2.5)前體污染物排放。(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揚塵管控精細化,減少城區二次降塵污染。
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嚴格實施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2019年底前,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全市建成區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地面。(市住建局牽頭,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四)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降低生物質煙塵污染。
壓實秸稈露天焚燒監管責任,對禁燒區和限燒區實施精準調控和管理。強化禁燒監管,嚴密組織計劃燒除。推動秸稈離田,加快“收儲運”體系建設。推進秸稈綜合利用,以秸稈還田肥料化利用為主,以飼料化、能源化利用為重點,以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為輔,推動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鏈條完整的秸稈綜合利用格局。(市發改局、市農業農村局、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五)推進企業排放減量化,倡導綠色生產方式。
1.加強“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市力爭完成綜合整治任務的65%以上。(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完成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按照綜合整治實施方案,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5家工業爐窯整治。(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牽頭、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加強區域聯防聯控。
1.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進一步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牽頭,市氣象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控采暖期大氣污染物排放。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全面落實區域內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生產政策,采暖期市內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停產5個月。科學制定燃煤供熱鍋爐錯峰啟爐方案,實行隔時分批啟爐。(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聯防聯控。加強會商研判,及時發布預警。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令同步發布預警信息,同步啟動應急預案,同步采取應急管控措施。實行城市間、部門間聯動,開展聯合響應、聯合會商、聯合督導、聯合執法,形成防控合力。(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市氣象局牽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監督檢查,實行有效管控。
1.加強油品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基本消除違法生產、銷售,假劣非標油品現象。(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管控。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區域,控制區內不得使用不達標燃油。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探索建立工程機械使用中監督抽測、超標后處罰撤場的管理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將使用超標排放設備問題突出的施工單位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揚塵執法。完善建筑垃圾運輸聯合督導、聯合執法和案件定期調度移送等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年建筑垃圾運輸違法違規案件處理率達到90%以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工業企業料堆料場實現密閉存儲,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遮擋苫蓋。2019年底前,力爭全面完成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5.實施工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整治。按照《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國家《VOCs治理技術指南》要求,推進VOCs防治設施建設,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降低VOCs排放強度。(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負責)
6.推動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標準,推廣先進成熟的治理技術。(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牽頭,市發改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油品儲銷運體系揮發性有機物管控。對全市10家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抽查,城區內加油站檢查覆蓋率達到50%以上,其他區域達到20%以上。(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開展餐飲行業專項執法檢查。全市完成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治理80家,強化餐飲油煙凈化裝置使用監管,降低投訴率20%以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白山市生態環境局臨江市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各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細化任務分解,建立完善上下聯動、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根據各類污染物減排量科學測算并明確各項措施的完成時限,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實施掛圖作戰,確保完成減排任務。對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沒有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各項減排量未達到計劃要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2019年臨江市細顆粒物年度控制目標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