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2015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環發〔2015〕55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的通知》(遼藍天發〔2015〕1號)精神,落實省政府提出的嚴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指標考核有關工作要求,確保完成省政府確定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訂鐵嶺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
一、年度目標
2015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控制在每立方米59微克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控制在每立方米97微克以下,均比2014年下降3%。
二、八項重點工作任務
一是淘汰燃煤小鍋爐。
完成中心城區建成區10噸及以下浴池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加快淘汰所有10噸及以下供暖、工業燃煤小鍋爐工作進程。
督辦指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供暖燃煤小鍋爐的淘汰工作,銀州區政府、鐵嶺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工業、浴池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
二是防治機動車污染。
完成4350輛黃標車淘汰工作,要利用現有公安交通管理監控體系對違規行駛于環保“綠標區、路”的黃標車依法進行查處。按照國家強制標準的規定,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加油站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和使用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和車用柴油,不得繼續供應除此之外的普通汽油、車用甲醇汽油、普通柴油等其他油品。
督辦指導:市交通局負責運營黃標車淘汰,市公安局負責其他黃標車淘汰、對駛入綠標區黃標車輛進行處罰,市環保局負責綠標區劃定與監督管理,市工商局負責油品工作日常執法檢查。
三是優化能源結構。
按照省大力推動氣化遼寧總體部署要求,實施嚴格的燃煤總量控制。按照《遼寧省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計劃》,2015年全市煤炭消費量不高于2014年煤炭消費量。
督辦指導:市發展改革委。
四是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推進實施道路機械化清掃,全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以2012年為基準年,年均增長6個百分點以上。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83號),以施工、交通及堆場等大型塵源為重點,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中心城區建成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加快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督辦指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建筑施工工地和中心城區建成區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市交通局負責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控制,市環保局負責工業企業堆場、料場、煤場等煙塵污染控制,鐵嶺縣政府、銀州區政府、鐵嶺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鐵嶺市凡河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餐飲油煙污染控制。
五是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強力推動燃煤鍋爐提標改造和達標排放。65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面安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自動監控設施。
督辦指導:市環保局。
六是強力推動重點行業提標改造。
完成鋼鐵、電力、水泥等重點行業的提標改造工作。
督辦指導:市環保局。
七是嚴控秸稈焚燒。
加快制定秸稈綜合利用措施,出臺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的指導性文件,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農民參與的秸稈綜合利用治理機制,使我市201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建立并嚴格執行秸稈禁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全市秸稈焚燒火點同比下降30%以上。
督辦指導:市農委負責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
八是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體系。
完成鐵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完善工作。努力實現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新突破,啟動霧霾預警預報后,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減輕霧霾對人民群眾影響。
督辦指導:市環保局。
三、年度實施計劃保障措施
一是明確工作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是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按照《鐵嶺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鐵嶺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鐵政發〔2014〕20號)中的責任分工,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市直各責任部門要認真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每月及時匯總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并于10月31日前將本單位實施計劃、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作進展情況報到市藍天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是嚴格考核獎懲。
每年年初,市藍天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市)區政府上年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將顆粒物改善情況和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兩項指標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目標考核體系。對因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單位和個人,監察機關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環保部門要對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
三是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
環保、氣象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會商工作,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工作機制,發生重污染天氣后,及時啟動應對措施。出現沙塵暴等不利天氣時,市環保、氣象部門要及時分析沙塵等天氣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并及時上報市藍天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是規范藍天工程專項資金使用。
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合理使用藍天工程專項資金,并根據項目進度及時撥付獎補資金,切實加快獎補資金預算執行進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