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油煙擾民問題的治理,切實保障市民群眾的生活環境質量,結合貫徹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和作風建設大會精神,根據市城管委《關于開展餐飲油煙擾民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的要求,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時間范圍
整治時間:3月12日至5月31日。
范圍:從事餐飲業服務且產生油煙污染的經營單位、個體經營戶(工商營業執照為賓館、旅館服務業的酒店、飯店不含;涉及餐飲服務的但工商營業執照不是餐飲業的不含)。
重點是居民住宅樓下餐飲店、中央環保督察餐飲油煙污染投訴問題、2016年以來餐飲油煙污染投訴等市民群眾反映強烈、油煙污染較嚴重的問題。
二、整治內容
(一)依法對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許可排放污染物或不按照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載明的內容排放污染物行為的查處。
(二)依法對未使用清潔能源行為的查處。
(三)依法對不經過油煙排氣筒或專用煙道無組織排放油煙行為的查處。
(四)依法對經城市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油煙行為的查處。
(五)依法對封堵、改變專用煙道直接向大氣排放油煙行為的查處。
(六)依法對不正常使用或不按時清洗油煙(yan)凈(jing)化裝置行為的查處。
(七)依法對經檢測餐飲油煙超標違法行為的查處。
(八)發現使用國有土地上違法建筑經營餐飲業行為的查處。
三、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3月12日至27日)
各中隊對轄區內的個體餐館經營戶進行全面調查,查清餐飲業經營底數(有無證照)、經營內容、審批許可、投訴情況、執法查處情況、油煙凈化裝置(安裝、使用、清洗、排放)、使用清潔能源、油煙污染投訴情況,填寫餐飲油煙凈化設施運轉情況登記表、油煙凈化設施保養維護情況登記表、餐飲業油煙等問題檢查登記表,對排查情況登記造冊并建檔。
第二階段:整改查處(3月28日至4月30日)
對屬于城管職能事項,各中隊要向經營店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指導經營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在本級部門查處后,對涉及非職責范圍內的其他違法行為,需向其他部門抄告或移交的,按局《關于加強餐飲油煙、排污查處的指導意見》實施。要加強整改的指導和宣傳,告知從事餐飲的基本條件、安裝油煙凈化裝置、隔油池,使用清潔能源等要求以及違法行為的后果。對已營業的餐飲單位和個人,明確告知使用清潔能源、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裝置、隔油池等時限要求;必要時可對經營者進行行政約談。對通過改造可以達到整治效果且居民認可的,可動員經營戶進行設施改造,加裝油煙凈化設施、排污設施。
第三階段:鞏固提效(5月1日至5月31日)
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落實日常巡查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查處問題,做好市民投訴問題的處理,及時規范反饋處置情況;建立屬地和部門聯動機制,加大對易反復問題的聯合治理,遏制局部地區餐飲業油煙污染突出問題;認真總結治理經驗,完善餐飲業油煙污染管控措施;以問題為導向,推進我區餐飲業服務規劃布局及配套設施建設,促進餐飲服務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的執法查處,是依法履職的需要,是著力緩解當前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清當前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巡查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依法履職的自覺性,不斷提高履職能力。要把餐飲油煙專項整治與深入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城管系統作風建設和爭創人民滿意單位結合起來,努力抓好抓實。
(二)注重方法
餐飲油煙污染問題涉及面廣,成因復雜,有一定工作難度。要按照摸清底數、先易后難,依法履職,分步推進,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實施。要立足自身,結合實際,有序開展各項工作。要加強教育,結合調查摸底發放宣傳資料,對商戶進行面對面的宣講,做到教育在先、告知在先。要抓鐵留痕,建立工作檔案。要依法辦事,與城管職能有關聯的案件都要在立案查處后,再向有關部門移送案件,禁止不作為就轉交。對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可書面發函協同執法。對非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及時抄送或移送有關部門。對目前階段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
(三)要加大檢查
要重點對居民樓下餐飲店、2016年以來投訴的點位、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投訴的問題進行“回頭看”,加大檢查整改。局將對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整治效果進行督查,對因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影響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請各中隊在3月28日前上報普查情況總表,并在每月13日、28日前上報階段整治情況以及好的經驗做法、好人好事等。相關信息請報送至機動中隊周佳艷(電話:82739632QQ:499437349)。
杭州市蕭山區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