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飲經營單位:
根據宜秀政辦[2017]39號關于安慶市宜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慶市宜秀區2017年藍天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油煙排放的餐飲業經營單位一律安裝有環境保護產品認證的油煙凈(jing)化設施,做到定期清理維護,確保正常運行。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油煙排放的餐飲單位,依法予以關停取締。此項整改在7月31日前完成。請各餐飲經營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大龍山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