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安徽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淮北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當前實際,確定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聚焦“五控”措施(控煤、控氣、控塵、控車、控燒),繼續實施藍天保衛戰。
一、工作目標
2019年,全區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53微克/立方米左右;優良天數比例不斷提高,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持續下降,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全區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較2015年削減14.1%、12.8%,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1.優化產業布局。2019年底前完成“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2019年年底前,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編制完成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嚴把產業準入門檻,新、改、擴化工、建材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自然資源局參與,鎮街開發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鎮街開發區負責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區域產業調整。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按照各地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明確的時間表,推動實施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確保如期完成搬遷改造任務,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完畢。(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依法依規化解過剩產能。(區發改委、區工信局牽頭,區生態環境分局等參與)
4.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合規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工信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等參與)
5.深化工業污染治理。逐步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19年底前,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22個行業許可證核發。(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全區新(改、擴)建項目全面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現有工業企業2019年9月底前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6月底前,完成建材、火電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10月底前,完成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等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信局等參與)
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對開發區進行集中整治,大幅淘汰落后化工產能,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區發改委、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區工信局、區科技局、區商務局等參與)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1.繼續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19年,全區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進一步下降,全區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2.5%,新建耗煤項目施行煤炭減量替代。對煤炭開采與洗選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新增耗煤(電力行業除外),實施煤炭消費量2倍減量替代。繼續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工作,2019年完成市下達的替代規模目標。(區發改委牽頭,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2.加快發展集中供熱。穩步推進開發區集中供熱項目,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進行供熱改造,在熱電聯產規劃指導下,完善配套供熱管網。(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區建成區2019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年底前,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燃煤電廠鍋爐除外)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50%以上的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則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信局等參與)
4.加強散煤治理。禁燃區內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各地應建立散煤禁燒長效監管機制,納入網格化管理,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建設煤炭儲配基地,開展集中配煤、物流供應試點示范,實現煤炭精細化加工配送。大力推廣優質型煤和新型爐具,提高燃燒效率。(區發改委牽頭,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5.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推廣熱泵系統、冷熱聯供等技術應用,擴大地熱能和空氣能利用。(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住建局負責)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1.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鐵水聯運。加大貨運鐵路建設投入,推動鐵路貨運重點項目建設。煤炭、鋼鐵、電力等重點企業要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既有鐵路運輸能力,大幅提高鐵路運輸比例,2019年實現市定目標。(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2.加強油品質量監管。鞏固成品油質量升級成果,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標準。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加快推進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氣和車用尿素行為,依法追究相關方面責任并向社會公開。2019年,生產、銷售和儲存假劣非標油品現象基本消除。(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區生態環境分局等參與)
3.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配合市直相關部門嚴厲打擊新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推行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強化排放檢驗機構和維修單位監督管理。2019年10月底前,各地建立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鼓勵具備條件的柴油車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區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工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推進監控體系建設和應用。配合市直相關部門加快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2019年,應繼續加快推進機動車遙感監測能力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在柴油車通行主要路段完成遙感監測點位建設,并與國家、省級平臺聯網。推進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建設,2019年年底前50%以上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構建全區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注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檢測數據的監督抽查,對比分析過程數據、視頻圖像和檢測報告,重點核查定期排放檢驗初檢或日常監督抽測發現的超標車、外省(區、市)登記的車輛、運營5年以上的老舊柴油車等。(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配合市直相關部門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各地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排放標準,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內河港口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推動內河船舶改造,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開展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試點工作。(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水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
1.加強揚塵綜合治理。2019年起,實施降塵考核。全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每月公布各鎮街開發區降塵量監測結果。(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
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因地制宜逐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區住建局負責,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19年底前,區建成區達到86%以上。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工還林還草”。大力提高城區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區城管局、區住建局牽頭)
2.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區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水局、區應急管理局等參與)
3.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著力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民參與的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2019年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9%以上。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鎮街開發區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加強農村及城市周邊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等。(區農業農水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城管局按職責負責)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強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2019年,全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9%以上,減少氨揮發排放。(區農業農水局牽頭,區生態環境分局等參與)
4.持續強化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嚴格實施《淮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加強源頭管控,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行為,加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違規燃放處罰力度。(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管局等參與)
(五)實施重大專項行動
1.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8月底前編制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任務清單,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確保完成攻堅目標。(區生態環境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公安分局等參與)
2.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根據生態環境部等十一部委聯合印發的《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和《安徽省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4月底前配合市局制定具體的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大力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行動,加強柴油貨車超標排放治理,加快降低機動車船污染物排放量。(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財政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商務局等參與)
3.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動態更新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開展各行業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工作。嚴格執行行業規范及環保、能耗等標準。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加快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4.實施VOCs專項整治行動。開展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執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2019年1月1日起,使用的汽車原廠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機械涂料、工業防腐涂料即用狀態下VOCs含量限值分別不高于580、600、550、650克/升;除油罐車、化學品運輸車等危險品運輸車維修外,汽車修補漆使用即用狀態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的涂料,其中,鼓勵底色漆和面漆使用不高于420克/升的涂料。3月底前,各地建立重點行業VOCs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10月底前完成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加強油氣回收設備設施運行過程中的監督抽查,積極推進儲油庫和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等參與)
5.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依法關閉政府禁止區域內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推廣無炭燒烤。實現餐飲燒烤、流動攤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清零。(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6月底前,制定出臺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8月底前,細化應急減排措施,制定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要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更新管控企業名單和措施清單。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建材、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各鎮街開發區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應急聯動,并協作開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氣質量作業,力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工信局、區公安分局等參與)
3.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10月底前針對、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針對建材、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在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2月底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根據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區工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