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號)、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阜陽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9〕5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要求,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1.2%、14.4%;PM2.5濃度完成市下達目標任務,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達到市考核要求;全面實現“十三五”約束性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1.優化產業布局。配合上級部門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并嚴格執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加快阜陽工業園區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禁止新上化工項目。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建立“散亂污”企業整治管理臺賬,實行動態更新,掛賬銷號,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堅決做到“兩斷三清”;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合規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3.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對各類工業園區等進行集中整治,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潁泉經開區集中供熱設施建設完善工作。2020年底前,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底前完成建材、有色、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
1.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區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進一步下降;煤炭消費總量完成市下達的任務;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對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新增耗煤(電力行業除外),按照市年度空氣質量目標考核結果,實施煤炭消費量1.5—2倍減量替代。繼續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工作,加強區域能源合作,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提高區外來電比例,完成市下達電能替代任務。(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2.實施“煤改氣”和“以電代煤”。在落實氣源、保障民生的前提下,有序實施燃煤設施煤改氣;積極推進工業生產、建筑供暖供冷、交通運輸、農業生產、居民生活五大領域實施“以電代煤”。(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3.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全區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4.加強散煤治理。制定散煤治理實施方案,做好散煤使用現狀調查,逐步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建設煤炭儲配基地,實現煤炭精細化加工配送。大力推廣優質型煤和新型爐具,提高燃燒效率。(區發展改革委牽頭)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6.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推廣熱泵系統、冷熱聯供等技術應用,擴大地熱能和空氣能利用。到2020年,全區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目標。(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1.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制定實施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到2020年,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10%。大力推進鐵水聯運,煤炭、電力等重點企業要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2020年鐵路運輸比例達到50%以上。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依托阜陽鐵公水綜合物流港,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鼓勵發展滾裝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運輸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2.加快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完成市下達的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任務。加快推進潁泉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港口、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加快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大力淘汰老舊車輛。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推進船舶更新升級。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內河應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3.加快油品質量升級。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取消普通柴油標準。落實國家關于銷售前在車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油清凈增效劑的措施。(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糧食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4.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厲打擊新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協助構建全省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實現全鏈條監管。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和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網,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2019年底前,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內河港口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推動內河船舶改造,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開展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試點工作。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2019年底前,50%以上到港船舶實施受電設施改造,具備從碼頭受電能力,2020年基本完成。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1.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因地制宜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重點區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六個百分之百”,定期開展樓層沖洗,嚴禁現場攪拌(包括現場攪拌砂漿),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加快推進全區綠色環保型攪拌站建設,堅決取締非法攪拌站。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20年底前,阜城潁泉建成區達到80%以上,國省干線公路保潔全覆蓋,無縫對接。配合市城管執法局加強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渣土運輸車要密閉,全面落實“車輛沖洗”和“返程沖洗”措施。開展城市森林建設,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工還林還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實施降塵考核,我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區建管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重點工程管理局、區水利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林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2.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堅持堵疏結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到2020年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等。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區達到40%以上。強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減少氨揮發排放。(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3.持續強化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禁放工作。認真執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嚴厲打擊禁燃禁放區域內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區生態環境分局總牽頭,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重大專項行動,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1.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制定并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聚焦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切實強化舉措,加強監管,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確保完成各項既定目標任務。(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按照國家、省、市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3.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制定出臺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清單。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取締燃煤熱風爐,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4.實施VOCs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家具制造、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執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2020年,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5.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依法關閉市級和區級人民政府禁止區域內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推廣無炭燒烤。(區城管執法局牽頭)
(六)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強化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實施《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全面完成各項大氣污染治理任務。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完善區域協作工作機制,積極參與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工作。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應急聯動,力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冬季適時實施“封土行動”應急管控。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并載入排污許可證,實施差別化管理。(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環境政策體系,落實環境經濟政策
1.嚴格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拓寬投融資渠道。區財政支出要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在業務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和產業升級等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和節能改造。(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3.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區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與地方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聯動機制。制定《潁泉區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全面推行全區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全面執行和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項財稅優惠、補貼、減免等政策手段。(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督察
1.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根據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和市生態環境局統一部署,加快推進鄉鎮監測站點建設,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按照規定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組織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2019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家具制造、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建管分局、區科技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2.強化科技基礎支撐。積極參與國家、省、市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課題研究。開展全區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區科技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3.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我區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借助阜陽市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精準監控及決策支持系統,嚴格環境執法檢查。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保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對油品銷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分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商務糧食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4.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機制。以解決突出大氣環境問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建立完善問題交辦、核實整改、督查復核以及“回頭看”工作機制,實行“雙向交辦”,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工作。(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三)落實和強化各方責任,發動全民廣泛參與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區直有關部門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采取切實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將各地、區直有關部門的落實情況納入區政府督查和相關專項督查,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強化表揚激勵,對庸政懶政怠政的嚴肅追責問責。(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結果應用。考核不合格的鎮(街道、園區),由區政府公開約談鎮(街道、園區)主要負責人,取消有關區級生態文明榮譽稱號,并報請省、市有關部門取消其獲得有關省級、市級生態文明榮譽稱號。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鎮(街道、園區),由區政府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3.加強環境信息公開。按月公布各鎮(街道、園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結果。及時轉發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4.構建全民共治格局。充分發揮電視、報紙、網絡優勢,加大宣傳貫徹力度,提升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加大環保執法監管、行政處罰以及典型案件的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反面曝光,擴大公共參與面。切實發揮共青團、婦聯、工會等團體及環保公益組織作用,營造更加濃厚的全民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引導綠色生產。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各地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附件:1.潁泉區藍天保衛戰控制指標年度目標分解表
2.潁泉區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