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四川省藍天保衛行動方案(2017—2020年)》,切實解決我市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進一步規范餐飲業經營行為,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充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的通知》(南委2019年8月19日印發)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部署和安排,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緊緊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和第五屆省文明城市等重點工作,對建成區餐飲業油煙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實現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增強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疏堵結合”及“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有序開展綜合施治,有效解決油煙污染問題。
三、整治目標
2019年12月底前,實現城市建成區內各大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及商住混合樓非新、改、擴建餐飲項目的油煙高效效凈化并達標排放;實現流動小餐飲和燒烤攤歸點、環保經營。2020年6月底前,實現城市建成區內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及油煙污染嚴重、群眾反復投訴的其他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有效凈化并達標排放;各區建成油煙在線集中監控平臺,將轄區城市建成區內大型、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用餐區域座位數250個以上)及可容100人以上集中用餐的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納入該平臺實現油煙凈化實時監管。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三區油煙在線集中監控平臺與市數字城管指揮平臺整合;實現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油煙有效凈化后排放。
四、工作舉措
(一)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通過專門煙囪或煙道排放油煙,油煙排放濃度、煙囪或煙道的高度和位置等要求應當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和《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要求。
(二)城市建成區內大型、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用餐區域座位數250個以上)及可容100人以上集中用餐的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應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
(三)建立油煙凈化器定期清洗維護制度。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油煙治理設施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與維護規程,建立定期清洗和維護機制,設置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油煙凈化系統等日常管理;應自行或者委托專業單位按主管部門要求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并建立運行維護和清理臺賬。
(四)疏堵結合,各區按照“限時間、限地點、限爐具”統一規劃設置小餐飲和燒烤集中經營點位或攤區,有序引導加裝油煙凈化設施實現環保經營的燒烤、小餐飲攤入區歸點經營;政府規劃集中經營點位或攤區外禁止店外小餐飲和燒烤攤點。
(五)快速處置擾民投訴,及時開展相關檢測和處置,切實消減油煙擾民問題。
(六)實施嚴管重罰。對不按管理標準安裝、使用及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餐飲油煙行為及不按要求經營的燒烤和小餐飲攤點,以及無資質經營、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備案要求的,由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和生態環境等部門及時依法查處。
五、整治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19年11月5日前)。各區對整治范圍內的餐飲服務單位、露天燒烤攤點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況及存在問題,分類建立工作臺帳,按要求確定階段性整治對象。
(二)宣傳動員階段(2019年11月10日前)。市、區分別召開專項清理整治動員會,布置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標準、要求,并分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傳單等媒介向餐飲業主、燒烤攤主和市民群眾進行宣傳,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戶曉。
(三)全面整治階段(2020年12月底前)。各區按照本方案第一部分第三項“主要目標”所設定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有序開展綜合整治,做到整治進度和效果雙達標;及時跟進長效監管,有效鞏固和提升整治成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階段性整治時限后15日內)。由市城管執法會同市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對照本方案所設定的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對各區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長效監管機制跟進建立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將驗收結果進行通報并納入生態環境專項目標考核;并將有關市級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油煙整治工作情況函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部門。
六、責任分工
(一)市城管執法局:承擔市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此次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的牽頭和統籌協調工作,具體承擔本次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督辦、考核和驗收等日常工作。
(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配合市城管執法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督促;負責指導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按照環保相關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負責排放達標的監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相關規定,嚴格新、改、擴建餐飲項目環保準入。
(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食品經營許可,對未達到《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的不予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配合市城管執法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督促。
(四)市財政局:負責加強整治工作相關財政資金保障。
(五)市教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市級部門(單位):按照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要求,負責相關市屬市管機關、學校、醫療機構、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餐飲油煙整治工作。
(六)順慶區、高坪區、嘉陵區人民政府:負責屬地范圍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轄區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有序推進,如期實現治理工作目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并取得預期成效,市上設立南充市城市建成區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辦公室(簡稱“市整治辦”),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調度及督查考核,由市城管執法局分管執法的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三區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指派專人參與辦公室日常工作。三區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跟進內部督查考核,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二)強化責任落實。三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屬地主體責任,及時制訂實施計劃,明確部門職責,組織聯合執法;要對餐飲油煙整工作實行網格責任制,建立區、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三級監管體系,扎扎實實抓好專項整治的每個環節和每個步驟,做到執法、服務兩到位。市級相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行業管理責任,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整治的指導和督促力度。
(三)強化督查調度。市整治辦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加強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考核驗收,及時運用拉練評比、專項調度、考督查核等有效形式,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四)強化宣傳引導。三區政府及市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廣泛宣傳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督促餐飲業單位履行環保責任,積極配合整治工作。暢通群眾投訴監督渠道,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對違法排放油煙的餐飲業單位及典型案件處罰信息予以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