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污染治理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落實城市提升行動,有效解決餐飲業、企業食堂及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擾民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發〔2018〕28號)等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新增餐飲服務項目管理,清理整治違法違規餐飲服務項目,強化現有餐飲業、企業食堂和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治理,到2020年底前,全區公共機構食堂全部完成油煙深度治理,嚴格執法,切實提高我區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水平,實現油煙凈化設施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穩定運行,油煙達標排放,減少油煙擾民,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實施范圍
全區行政轄區內餐飲業(包含餐飲服務單位和排放油煙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企業食堂及公共機構食堂,不包括居民家庭烹飪。
二環以內鎮街為重點整治區域,二環以外鎮街為一般整治區域。
三、工作安排
全區餐飲業、企業食堂和公共機構食堂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重點整治區域內龍洲灣、魚新街、南泉空氣質量監測站半徑3千米以內,特別是半徑1千米以內且靠近站點餐飲污染源需要優先整治。
2018年,龍洲灣街道辦事處轄區內整治任務不低于20家餐飲企業(個體經營戶);魚洞街道辦事處轄區內整治任務不低于30家餐飲企業(個體經營戶);南泉街道辦事處轄區內整治任務不低于20家餐飲企業(個體經營戶);其余鎮街不低于5家餐飲企業(個體經營戶);完成39家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治理或提標改造工作。
2019—2020年,按照市級統一部署每年分別完成餐飲業、企業食堂及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治理或提標改造工作任務。
四、工作任務
(一)加強新增餐飲服務項目管理。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商務、房管、環保、規劃、工商、食藥監等部門及有關行業協會的協同配合,確保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區政府劃定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推動戶外經營者入戶經營并配套建設油煙凈化設施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二)清理整治違法違規餐飲服務項目。
對新建、改建、擴建的位于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的餐飲服務項目,由所在鎮街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三)加快現有餐飲油煙治理。
對合法合規的餐飲業,以解決群眾投訴為導向,加快餐飲油煙治理,配套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或者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業應當建立清洗、維護臺賬;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的餐飲業應建立運行、維護臺賬。鼓勵餐飲業在其經營場地定期張貼公示油煙排放監測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推動公共機構示范整治。
全區公共機構食堂要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在我市地方排放標準出臺之前,按照油煙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總烴不超過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積極開展實施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治理工作。
五、整治標準
餐飲業、企業食堂和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應達到以下標準:
1.手續(涉及工商、食藥監、環保等)齊備。
2.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者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處理后的油煙全部接入專用煙道,廚房內無其他散排口;專用煙道經現場檢查無跑冒滴漏現象。
3.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經處理后煙氣中油煙、非甲烷總烴等指標達到規定排放標準。
4.油煙凈化設施定期清洗和維護,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定期維護,并建立臺賬。
六、責任分工
各鎮街和園區公司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工作小組,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組織實施,建立餐飲業新建項目審批提前告知、現場聯合核查、信息共享等協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到街鎮和村社,建立區—鎮街—社區(村)三方聯動機制。建立工作臺賬,督促有關單位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餐飲業經營者、企業及公共機構應當承擔餐飲油煙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建立規范的油煙凈化設施清洗、維護臺賬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運行、維護臺賬。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組織全區公共機構食堂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
區房管局負責指導物管協會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餐飲油煙整治相關工作要求。
區環保局負責督促、指導各鎮街完成現有餐飲油煙整治工作,依法查處超標排污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
區城管局負責牽頭劃定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依法查處在政府劃定的禁止區域內及夜市從事露天燒烤活動等違法行為。
區商務局負責引導美食街、夜市等餐飲集中區域的規劃,盡量考慮對居民住宅區的影響,并將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情況納入美食街創建評審項目,依法加強對夜市的管理。
區規劃分局負責依法查處涉及餐飲油煙污染的違法建筑。
區工商分局負責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餐飲業市場主體工商注冊登記的有關要求進行審查、登記,確保主體準入合法規范,依法查處有證無照經營違法行為。
區食藥監局負責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注銷因違反法律法規被相關部門責令關閉的餐飲經營者的餐飲經營許可,依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經營行為。
各園區公司負責招商引資引進企業食堂的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其他食堂的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由屬地鎮街負責。
區餐飲商會、農家樂協會等要發揮熟悉行業、貼近餐飲業的優勢,宣傳好國家和我市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引導餐飲業經營者遵規守法。
區物管協會要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餐飲業規劃布局和油煙污染防治要求,并督促會員單位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餐飲油煙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調度。各鎮街、園區公司和區機關事務局要對納入整治的餐飲業(包含餐飲服務單位和排放油煙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企業食堂及公共機構食堂進行摸底調查,梳理主要問題,建立工作臺帳,細化治理方案,為下一步整治工作打好基礎,在2018年8月15日前將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臺賬報送至區環保局,并于每月8日前向區環保局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宣傳引導。巴南日報社、巴南電視臺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方式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餐飲油煙污染控制的有關規定,做好宣傳引導、政策解釋等工作,依法妥善處理群眾訴求。
(三)加強督察考核。區政府將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納入環保目標任務的重要內容,對工作進度滯后、整治不力的鎮街(單位)進行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對不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不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有關人員實行問責;同時將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專項督查和對鎮街、部門的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內容。
附件:重慶市巴南區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臺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