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打贏藍天保衛戰,有效解決全市餐飲油煙、原煤散燒污染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18-2020年)》(鄂政發〔2018〕44號)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環境質量和城市人居環境為核心,全面開展餐飲油煙、原煤散燒污染專項整治,2020年8月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一)市中心城區建成區范圍內公共食堂、3個灶頭以上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與單位規模相適應油煙凈化設施及油煙在線監控設施,定期清理維護,與市生態環境局監測平臺聯網,確保油煙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
(二)全面規范市中心城區范圍內露天燒烤行為,對占道經營、油煙直排等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露天燒烤依法予以取締;
(三)嚴禁中心城區范圍內餐飲單位使用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窩型煤等高污染燃料,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二、職責分工
(一)各區政府(管委會)作為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內餐飲油煙、原煤散燒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對轄區內的餐飲油煙及原煤散燒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二)市生態環境局在市環委會的領導下,牽頭負責中心城區餐飲油煙綜合整治,承擔餐飲油煙綜合整治日常調度、督辦檢查及考核驗收工作。
(三)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中心城區原煤散燒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原煤散燒整治工作的日常調度、督辦檢查工作。督促指導各區依法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標準散煤的行為,對無證(照)經營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進行查處。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對餐飲服務業的油煙凈化裝置安裝和使用情況進行管理。
(四)市住建局負責加大對餐飲行業新改擴建項目的監管力度,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對在居民住宅樓、商住樓內已開設但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餐飲單位,要研究制定退出機制。
(五)市城管委負責中心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工作,承擔市中心城區露天燒烤整治工作的統一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各區依法對露天燒烤行為開展整治。
(六)市公安局配合開展整治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公安部門對行政執法過程中產生的暴力抗法、阻撓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依法處理,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
(七)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辦。
三、整治要求
(一)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必須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國家認可的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在餐飲服務場所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通過預設管道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風機、水泵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消音隔聲減震措施。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需對周邊居民無影響,并對城市景觀環境無影響。
(二)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餐飲業主應當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確保設施正常穩定有效運行,并建立清潔保養臺賬。
(三)使用清潔能源為燃料。餐飲服務場所必須使用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為燃料,嚴禁使用散煤、蜂窩煤、煤矸石和生物燃料(樹木、板材、秸稈、鋸末、稻殼等)等高污染燃料。
四、時間步驟
(一)宣傳排查階段(方案印發之日起至11月20日)
由各區政府(管委會)組織各鄉鎮(街道)對本轄區餐飲油煙、原煤散燒污染源進行摸底調查,全面掌握本轄區現有餐飲單位(包括露天燒烤、夜市攤點)以及原煤生產加工店的數量、地址、規模、許可審批手續以及油煙凈化設施等情況,建立相應臺賬。同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刊等方式開展宣傳,爭取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6月30日)
1.第一批核心范圍整治。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中心城區核心范圍內的餐飲油煙、原煤散燒整治任務。
2.第二批重點范圍整治。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對居民樓聚集區、投訴率高、餐飲油煙問題突出等重點范圍內的餐飲油煙、原煤散燒整治任務。
3.第三批全面集中整治。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市中心城區全域餐飲油煙、原煤散燒整治任務。
(三)驗收階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對餐飲油煙、原煤散燒專項整治效果進行檢查驗收,查漏補缺,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對到期還未完成整改或驗收不合格的經營業主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開展餐飲油煙、原煤散燒專項整治工作是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提升廣大市民幸福感的有力舉措。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和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上來,精心組織,真抓實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任務,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認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工作方案,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及時宣傳報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進做法,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和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同時,也要大膽探索、勇于創新,探索建立餐飲業基礎登記與后續監管的信息共享機制。
(四)嚴格考核執法。各地各有關部門緊密結合實際情況,針對專項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聯合執法,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從嚴查處,并公開曝光。
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半月向市環委會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市環委會辦公室將對整改情況開展督辦檢查,并將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開展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負責人,將嚴肅追責問責。(聯系人:陳世清;聯系電話:8810815;郵箱:41983097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