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室內外燒烤行業及其他餐飲業行為的管理,優化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吉林省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環保大督察要求,結合我縣城區環境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關注民生、關愛環境、關心安全”為指導,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理念整治室內外燒烤及其他餐飲業油煙、噪音污染,一手抓依法取締,一手抓合理疏導,通過加大宣傳、執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進室外燒烤整治,進一步解決室內外燒烤行業及其他餐飲業影響環境衛生、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噪聲、油煙、擾民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打造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社會和諧、文明向上的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室內外燒烤行業及其他餐飲業達到合法有序,杜絕油煙污染、噪聲擾民的問題發生,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整潔、清新自然的生產生活環境。
三、整治范圍
縣城區內所有經營的室內外燒烤、流動燒烤攤點和餐飲業油煙排放、噪聲污染。
四、整治要求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路兩側違規占用道路、公共場地進行室外燒烤行為。
(二)燒烤設備及燒炭工具、附屬用具必須入室。
(三)室內未配備油煙凈化設施從事經營的燒烤業戶,或者雖配備油煙凈化設施,但不投入運行或運行達不到油煙排放標準而造成油煙污染的燒烤業戶,必須做到達標排放。 (四)所有餐飲企業必須安裝合格的油煙凈化設備,必須達到排放標準。
五、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8年7月12至7月15日)。
對城區內所有室內外燒烤、流動燒烤點和沒有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及已安裝不合格油煙凈化設備的餐飲戶進行摸底,建立臺賬,不落一戶。
(二)宣傳動員階段(2018年7月12日至7月20日)。
通過電視、標語、執法宣傳車、宣傳單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集中整治提供良好的輿論保證。
(三)自行整改階段(2018年7月12日至7月25日)。
通過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明確整改的時限和要求,使經營業戶進行自行自愿整改。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7月26日至8月31日)。
對城區室內外燒烤及其他餐飲業業戶進行全面檢查,對拒不整改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停業整頓、行政處罰和吊銷營業執照。
(五)檢查驗收階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和驗收,防止反彈。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室內外燒烤及其他餐飲業油煙、噪音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部門要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組織,主要領導負總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做到底數清,責任明,堅決按照方法步驟和法律法規完成城區室內外燒烤及其他餐飲業油煙、噪音污染整治工作,做到各責任單位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縣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要在7月12日開始各指派2名工作人員,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牽頭組織聯合執法組,開展整治活動。
(三)加強宣傳,依法依規。在整治的過程中,必須做到宣傳到位、組織到位、整治到位;必須依法依規加強整治力度。
附:鎮賚縣室內外燒烤及其他餐飲業油煙、噪音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附件
鎮賚縣室內外燒烤及其他餐飲業油煙、
噪音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姜 力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劉文林 縣住建局局長
成 員:侯天昭 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李春紅 縣住建局副局長
朱躍武 縣公安局副局長
孫國志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孫秀才 縣環保局副局長
陳曉東 縣電視臺副臺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市綜合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春紅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