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飲單位:
為進一步抓好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提升泗城文明形象,共同創造宜業宜居美好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宿州市市容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自即日起對泗城餐飲單位油煙和污水亂排亂放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治理
1、所有餐飲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保持正常使用,并且委托專業維保公司定期清洗,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
2、對于餐飲單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8條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二、開展餐飲污水亂排亂放專項治理
1、所有餐飲單位必須設立污水管道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網,不得將污水亂排亂放。
2、凡擅自向路面下水口或雨水管網亂排餐飲污水或油污或傾倒廢棄油脂和含油廢物者:
一是依據《宿州市市容治理條例》第35條規定,對于餐飲單位隨意排放污水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隨意排放油污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是依據《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第56條規定,對于餐飲單位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傾倒廢棄油脂和含油廢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是情節嚴重者,城市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聯合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通過縣電視臺予以曝光并依法責令其停業整改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餐飲單位隨意排放油煙、污水的違法行為都有權監督、舉報。
舉報電話:0557—7010315(市場監管局)
0557—7021517(城管局)
泗縣城市管理局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