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業的環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飲服務業油煙、噪聲污染,改善我縣環境質量,提高公眾生活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現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全部安裝并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杜絕油煙直排,使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產生的油煙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通過加強執法巡查,有效杜絕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或個人在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區及公園、綠地等制定燒烤區域外進行露天燒烤行為。
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分階段實施整治行動,到2020年底,使我縣城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和噪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治理原則
(一)集中管理。縣政府作為本區域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責任的主體,負責本轄區油煙污染整治的組織與實施。
(二)條塊結合。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市場監管、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指導、督促本系統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三)業主負責。堅持“誰污染、誰治理”,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及維護由餐飲經營單位自行負責,所需經費由業主自行承擔。
三、治理范圍和內容
整治范圍為縣城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包括賓館酒店、餐廳餐館及單位食堂)。
(一)嚴控新、改、擴建餐飲服務業造成油煙及噪聲污染。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新、改、擴建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戶)全部使用清潔燃料(電、天然氣、石油液化氣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油煙污染和噪聲擾民。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油煙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規劃、設置,防止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各噪音源(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噪聲排放穩定達到《噪聲環境質量標準》相應功能區的標準要求。產生的廢棄食品油脂、餐廚垃圾,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杜絕亂堆亂放。
依法取締經限期治理污染物排放措施仍未按期達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依法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或無任何環保設施的餐飲服務業單位;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餐飲服務業單位。
四、職責分工
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負責整治餐飲業油煙污染工作,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協助縣政府組織召開各部門聯席工作會議,協調調度治理情況,指導并推進工作進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治理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檢查餐飲服務業單位(戶),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負責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無照餐飲服務業單位;依法受理和查處其他相關部門移交的案件。
縣公安局:負責對單位及個人阻礙執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縣民政局:負責將城市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治理涉及符合救助條件的弱勢群體納入救助范圍。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油煙及噪聲污染治理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9年1月底前)
各相關部門要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業進行調查,摸清底數,做好登記、造冊、建檔工作。確定油煙及噪聲污染治理對象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時限。
(二)治理整改階段(2019年1月—2020年11月)
按照“先大后小,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優先治理嚴重擾民、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以及城市核心區域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重點以油煙污染防治為主,兼顧噪聲防治。
2019年7月底前,集中治理城市核心區域及嚴重擾民、群眾反映較多,污染較重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2020年4月底前,集中治理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服務業單位以及經整改未能達到油煙排放標準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2020年11月底前,集中治理營業面積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飲業單位,以及2020年4月底前經整改未能達到油煙排放標準的餐飲服務業單位。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9年8月—2020年12月)
根據專項整治的有關標準和要求,分期分批組織檢查驗收。由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綜合執法局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達標。
根據治理整改工作步驟,檢查驗收時間節點分別為2019年8月、2020年5月和2020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縣長任召集人,縣生態環境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研究部署和督促推進我縣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的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對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治理工作實行周調度、月匯報、季考核。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扎實做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服務業油煙及噪聲污染問題。
(二)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從審批、管理、執法等各個環節制定行之有效、規范有效的程序。建立部門間協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無證照違法餐飲服務業行為。對存在油煙、噪聲、污水、垃圾等嚴重擾民問題的餐飲業單位(戶),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不達標的,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責令停業、關閉、限期搬遷;對被責令停業、關閉的經營單位,有關部門要依法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對被限期搬遷的經營單位,市場監督部門要引導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從事占道經營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餐飲服務業經營戶、食品加工點,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要依法清理。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違法排污,違法經營單位公開曝光,形成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