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18年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扎實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切實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根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和城市管理部門職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強化經營者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加大對露天燒烤的整治力度,努力構建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和管理長效機制,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治理范圍及標準
(一)治理對象
全市建成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和露天燒烤攤點。各縣(市)建成區應參照執行。
(二)治理標準
1、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必須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
2、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使用。
3、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裝置。餐飲業主應當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原則上清理間隔不超過1個月,特殊設備從其清洗規定。清理維護臺賬應及時更新,并注明清洗維護時間、清洗維護責任人、監督人等信息。
4、取締露天燒烤。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嚴禁占道經營和規范攤群點以外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臺賬。對管轄范圍內所有固定門店餐飲業經營戶建立單獨監管臺賬,臺賬內容應包含店名、監管責任人、油煙凈化裝置安裝時間等,并將油煙凈化裝置合格證張貼在臺賬內。
(二)定期檢查。定期對管轄范圍內的餐飲店開展檢查,督促經營戶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裝置,并填寫清洗維護記錄。
(三)嚴格執法。對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營業時不正常使用的經營戶,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對涉嫌油煙排放不達標的,函告同級環保部門進行檢測認定,依據檢測認定結果嚴格實施處罰。依法取締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占道經營和規范攤群點以外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排查、督促整改。2018年6月底前,對管轄范圍內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完善監管臺賬。對不規范安裝、使用、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器以及環保部門認定油煙排放不達標的經營戶,一律下達停業整改告知書,先停業后整改,整改驗收合格方可營業。
(二)集中整治、依法查處。2018年7月至9月,對拒不整改經營戶一律函告相關單位停止供應水、電、氣,并頂格處罰,同時依法取締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占道經營和規范攤群點以外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各縣(市)區城管局結合工作實際,適時提請轄區政府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確保集中整治行動有聲勢、有成效。
(三)加強巡查、常態治理。2018年9月起,對限期治理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開展“回頭看”,同時將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內容,不斷強化巡查、執法力度,確保治理工作常態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解決油煙污染、噪聲擾民問題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知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周密組織安排。專項治理工作任務量大、要求高,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計劃,細化目標任務,狠抓工作落實,扎扎實實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每個環節和每個步驟,確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
(三)力求常態長效。餐飲油煙污染問題反復性大,專項治理工作需常態開展,工作成效需長效保持,要結合網格化管理要求,進一步落實網格巡查監管責任,構建責任全覆蓋體系,加強督察督辦,推動治理工作常態長效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