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著力解決大氣污染重點和難點問題,突破制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提升的瓶頸,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創新驅動、綠色發展、全面小康”新路,深入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促進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穩步改善,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承德市2019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國家、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決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立足建設京津冀水源涵養功能區定位,以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為目標,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堅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資源利用上線,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時段和重點企業,實施科學治霾、鐵腕治霾、協同治霾,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等手段,強化專項攻堅治理,“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實施全面共治,源頭防治,分工協作,共同發力的工作格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目標
(一)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8年下降1%以上,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綜合指數較2018年下降2%以上,控制在5.07,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0.4%,達到257天以上;
(二)大氣污染物減排目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省、市下達的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全縣單位生產綜合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市下達的目標;
(三)鄉鎮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各鄉鎮、高新區要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管理,確保轄區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達到省、市考核標準要求。
三、重點任務
(一)著力打好產業結構調整攻堅戰
1.加快淘汰落后、化解過剩產能。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嚴格限制新增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等產能項目,嚴防“地條鋼”等封停設備死灰復燃。嚴格執行水泥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牽頭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局、工信局)
2.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將“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持續鞏固“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整治成果,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制度,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不力或因監管不力導致“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嚴肅追責問責,實現“散亂污”企業“清零”。對列入關停取締類、整合搬遷類的,堅決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對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工信局、水務局、供電分公司,各鄉鎮)
(二)著力打好能源結構調整攻堅戰
3.大力推進冬季清潔取暖。以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為底線,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因地制宜科學合理推進風電、光伏太陽能、光熱能、地熱能等取暖方式,穩妥推進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改造。積極探索、鼓勵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城中村及平房家屬院接入集中供熱管網(牽頭部門:縣住建局),淘汰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 集中供熱管網不能覆蓋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在清潔能源不能覆蓋的區域實施潔凈煤托底政策,健全潔凈煤保障供應體系。(牽頭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工信局、商務局、機關事務辦、行政審批局)縣城建成區集中供暖和清潔能源供暖率達到85%。(牽頭部門:縣住建局,責任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
4.全面深化鍋爐綜合治理。通過實施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淘汰燃煤小鍋爐,2019年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205臺(其中生活83臺、工業2臺、農業120臺)。(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工信局、商務局、機關事務辦、行政審批局、發展和改革局)。承德康泰熱力有限公司2臺100蒸噸、1臺130蒸噸燃煤鍋爐基本完成有色煙羽治理工程和超低排放改造,除層燃爐、拋煤機爐供暖鍋爐氮氧化物達到80mg/m3以外,其他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達到10mg/m3、35 mg/m3、50 mg/m3,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并與省、市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持續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新建燃氣鍋爐必須配套建設氮氧化物治理設施,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達到5mg/m3、10 mg/m3、30 mg/m3。(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住建局)禁止新建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縣城建成區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生物質鍋爐,其他區域35蒸噸/小時以上的生物質鍋爐要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牽頭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工信局、商務局、機關事務辦、行政審批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
5.嚴格劣質散煤管控。加強散煤市場管控,按照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監管,建立燃煤使用監管臺賬。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加強落地管理,嚴厲打擊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嚴控工業和民用燃煤質量,從嚴執行國家《商品煤質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標準,生產加工企業供應用戶的煤炭質量須同時滿足河北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標準要求。取消“禁燃區”內的散煤經營網點,全面查處無照經營和違規網點。加大煤炭抽檢力度,對抽檢不合格的,依法嚴格進行處罰。(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行政審批局、公安局、發展和改革局,下板城鎮、甲山鎮)
6.嚴控煤炭消費總量。落實節能削煤目標責任制,開展“百千萬”重點用能單位行動。對新增耗能項目實施減量替代,杜絕煤炭替代不嚴不實、弄虛作假;新建用煤項目投產前煤炭替代必須全部完成。提升清潔能源比重,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業余熱和污水熱泵等替代燃煤熱源供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全面完成省下達的煤炭削減年度目標任務。(牽頭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局)
7.全面減少碳排放。著力打造低碳工業產業體系,積極培育新興產業集群,大力發展低碳農業,推進國土綠化行動,增加生態系統碳匯。推進城鎮低碳發展,推進現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廣綠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發展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按照國家有關安排部署,重點開展電力行業碳排放交易,積極培育發展碳排放交易市場。(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工信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和草原局、住建局、交運局)
(三)著力打好運輸結構調整攻堅戰
8.加快優化道路運輸結構。積極推進貨物公路運輸轉鐵路運輸為重點,改善道路貨運結構,提高鐵路貨運能力和比例。(牽頭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部門:縣交運局)進一步優化縣城交通組織,縣住建部門要加快北外環道路工程建設,竣工通車后,交警部門要全面啟動各類貨車繞行,北環路、迎賓路、板城大街等實施24小時禁止各類貨車通行。完成省、市下達的自行車道和步行道的建設任務,積極推進天然氣加氣站、電動公交充電樁建設。(牽頭部門:縣住建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發展和改革局)
9.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嚴格執行《承德市機動車檢測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暫行)》和《承德市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開展清潔柴油車行動,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牽頭部門:縣公安局)。研究建立重型柴油貨車專用通道,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等環節的環保達標監管,指導監督排放檢驗機構嚴格開展柴油車注冊登記前的排放檢驗,通過國家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逐輛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情況,逐車開展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查、污染控制裝置查驗、上線排放檢驗,確保車輛配置真實性、唯一性和一致性,2019年實現全覆蓋。(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交運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行政審批局)建立常態化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工作機制,通過在貨運主要通道、物流集散地設立尾氣檢測站或遙感監測方式,對本地和過境通行柴油貨車禁行不間斷執法檢查,對重點用車單位和柴油貨車集中存放地開展監督性監測檢查,建立排放超標過境車輛監測結果異地移送制度。秋冬季期間,入戶抽查、路檢路查、遙感監測的柴油車抽查數量不低于當地注冊柴油貨車數量的80%。完善柴油貨車遙感監測設施和網絡建設,2019年實現數據三級聯網。建立機動車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定期通報、問題移交、辦結反饋工作機制。完善生態環境部門取證、公安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交運局、公安局)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按照全省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運營中型和中型柴油貨車的淘汰工作,鼓勵老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淘汰,禁止雇傭排放不達標車輛。從用車大戶(20輛及以上)入手,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汽油定期更換三元催化裝置,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完成老舊機動車淘汰年度目標任務。(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交運局)
10.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縣城建成區公交、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更多采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2019年完成省、市下達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任務,完成充電站、充電樁建設任務。(牽頭部門:縣工信局,責任部門:縣交運局、發展和改革局、供電分公司)
11.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2019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排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等級、排放檢測、超標撤場等監管制度,禁止超標排放工程機械使用,消除冒黑煙現象。2019年6月底前,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牽頭部門:縣公安局)。繼續推廣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公交車,完成省、市下達的新能源公交車推廣年度目標任務。(牽頭部門:縣工信局,責任部門:縣交運局)
12.加強油品管控。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持續開展油氣回收專項檢查,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使用。全面完成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聯網,鼓勵年銷售汽油量大于2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聯網。(牽頭部門:縣商務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縣交運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商務局)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嚴格監管,堅決取締、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牽頭部門:縣商務局,責任部門:縣交運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
(四)著力打好用地結構調整攻堅戰
13.全面強化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加強房屋建筑施工揚塵監管,繼續深化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整治,全面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決定》,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標準》,達不到“六個百分百”的一律不允許開工、復工,確保縣城及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建筑工地實現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設備“兩個全覆蓋”要求,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體系 (牽頭部門:縣住建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
14.加大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對建筑工地未及時清運的渣土實行苫蓋,對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開展復綠控塵工程。實施城市道路揚塵監測制度,實行“以克論凈”。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提高支路、街巷、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機掃和沖洗率,縣城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包括水洗和機掃)達到80%。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管理,嚴查散料貨物運輸車輛遺撒,加大監控和打擊力度,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及渣土消納場建設。(牽頭部門:縣城管局)加強進出主城區及周邊國、省干道清掃養護,落實縣、鄉公路養護主體責任,提高機械化清掃水平。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提高施工標準化水平,對在建公路建設項目開展揚塵專項整治,施工現場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牽頭部門:縣交運局)
15.實施縣城裸露土地硬化和復綠,扎實推進荒山荒坡治理。加強對縣城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建設用地、城區道路兩側和城區河道兩側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綠化,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年均完成省、市下達的目標任務。(牽頭部門:縣住建局)全面推進宜林荒山荒地綠化和沙化治理,2019年完成營造林面積4.4萬畝。(牽頭部門:縣林業和草原局)采取有效控塵舉措,實行“以克論凈”,減少揚塵污染,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力爭建成區平均降塵量控制在9噸/月·平方公里以內。(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城管局)
16.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治理。繼續對停產整治未達標的有證露天礦山實施停產整治,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80家有證露天礦山縣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按照新的環保整治標準繼續實施停產整治,整治一個,驗收一個,復產一個,不達標的一律不得私自生產,到2019年底前整治仍不達標的依法實施關閉。普寧機場臨空區共涉及持證露天礦山11家,其中通過環保階段性達標驗收礦山6家,岔溝鄉周邊恒偉礦業下院鐵礦、亞東礦業王頭溝鐵礦、泰發礦業白廟子鐵礦、華東礦業新房子鐵礦及其他鄉鎮露天礦山等5家露天礦山、露天及地下聯合開采露天礦山停產治理,力爭2019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加強尾礦(矸石山)資源化利用和綜合治理。頭溝鎮周邊的5家重點露天礦山、露天及地下聯合開采的露天礦山停產整治。其中:利匯礦業吉慶鐵礦、東聯礦業、金聯程礦業上蒼子鐵礦(金大采區)已經通過環保達標驗收;騰遠礦業高粱溝鐵礦、三鑫礦業力爭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推進承秦高速沿線甲山鎮10家持證礦山治理工程項目建設,按照拉臺、覆土、綠化的方式已完成治理面積560余畝,還需治理的130余畝,按照環保深度治理標準確保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力爭年底前通過環保驗收。按要求對責任主體礦山跡地進行綜合治理,啟動鞍匠、甲山等7個鄉鎮32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工作。(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應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運局,各屬地鄉鎮)
17.嚴禁露天秸稈垃圾焚燒。加大垃圾露天焚燒打擊力度,充分發揮禁燒高清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作用,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開展國省干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城鄉垃圾(含工業下腳料)集中整治攻堅行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對失管失控的嚴肅追責問責。(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牽頭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完善城鄉垃圾處置體系,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治理模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工作,縣城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3.5%以上。(牽頭部門:縣城管局;責任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肥料有效利用率。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推進規模養殖場糞污貯存、處理設施建設,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牽頭部門:縣農業農村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林業和草原局,各鄉鎮)
18.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縣電臺、電視臺要大力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售相關規定,在已劃定的禁燃禁售區域內,2月15日以后全面實施禁售禁放工作。縣公安、應急管理部門要嚴厲打擊在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設立舉報電話,隨時接受群眾舉報;供銷、市場監管、交運、生態環境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各鄉鎮要結合轄區實際在鄉鎮所在地設立禁燃禁售區域,做好“雙禁”區域的監管工作。(牽頭部門:縣公安局,責任部門:縣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供銷社、市場監管局、交運局、電視臺、高新區,各鄉鎮)
19.加強大氣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19年6月底前,22個鄉鎮原有建成2個參數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基礎上,增加PM10、CO、O3、NOX等監測因子,實現全縣鄉鎮空氣自動監測站均為國標6參數全覆蓋。(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五)著力打好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攻堅戰
20.全面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工業企業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實行密閉,不能密閉的,設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苫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粉狀物料實行封閉式儲存和運輸;加強廠區內物料運送、倒運、裝卸揚塵管理。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實現規范管理,對環境敏感區的煤場、料場、渣場實現在線監控全覆蓋。對火電、鋼鐵、焦化、水泥、建材、礦山等行業重點企業的煤場、料場、渣場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的料堆料場,2019年9月底前,安裝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設備,并與行政管理部門聯網。(牽頭部門:縣工信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
開展鑄造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和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并加強監督檢查。(牽頭部門:縣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
21.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排放監督管理。承德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啟動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凱達鑄造、隆鑫盛工貿鑄造行業參照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標準啟動改造工程。完成省、市下達的全縣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的目標任務。(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分類建立管理清單。嚴格排放標準要求,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的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改造爐(窯)等工業爐窯,鼓勵使用天然氣、電、輕烴、醇基燃料、生物質等進行替代。(牽頭部門:縣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審批局)鑄造行業燒結、高爐工序污染排放控制,參照鋼鐵行業相關國家和地方標準執行;對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執行行業排放標準;對其他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全面淘汰環保工藝簡易、治污效果差的單一重力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多管除塵器、水膜除塵器、生物降塵等除塵設施,水洗法簡易堿法、簡易氨法、生物脫硫法等脫硫設施。(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
2019年底前,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備或超標報警裝置;全縣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基本完成低揮發性原輔料替代、清潔工藝改造。(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工信局) 新、改、擴建的服裝干洗店使用具有凈化回收干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干洗機,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粘劑等產品,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建筑內外墻涂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涂料。(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住建局)加強縣城建成區餐飲企業、經營商戶油煙排放監督管理,(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建成區內禁止露天燒烤。(牽頭部門:縣城管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建立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臺賬,定期開展餐飲油煙集中整治行動,對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及油煙凈化設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責令暫停營業并限期改正。(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
22.加強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和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排放監管。根據《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2018年)》,加強對有毒有害物質生產、排放過程管理,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將ODS淘汰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環境監管體系,規范使用申報登記和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生產和使用配額制度,做好回收、再生利用、銷毀等環境監管。加強履約日常管理,建立部門協調合作機制。(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
(六)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
23.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指導意見,4月底前完成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2019年基本完成具備發布5天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的能力。加強區域應急減排措施聯動,強化輿情管控和應對,高標準做好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運局)
24.完善應急減排措施。進一步明確應急責任,提高各級別應急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減排比例;細化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按照“一業一策”“一廠一策”實施清單化管理,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對應急預案啟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及時進行績效評估和核查檢驗。可視情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啟動應急減排措施。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加大秋冬季和初春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專項方案,強化攻堅措施。(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責任部門:縣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運局)
25.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科學優化秋冬季重點工業企業限產限排方案,分類建立錯峰生產企業清單,細化到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開展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績效評估,企業績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在秋冬季前檢查措施落實,對錯峰生產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的行業環保“領跑者”企業,原則上不實施錯峰生產。對未按環評要求落實鐵路運輸的工礦企業,秋冬季一律納入錯峰生產。(牽頭部門:縣工信局,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發展和改革局)
26.加強錯峰運輸的管理。秋冬季前涉大宗貨物運輸的企業制定應急運輸響應方案,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應急運輸響應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低于國四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車輛進出廠(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組織相關部門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應急運輸響應執行情況。2019年4月底前,火電、鋼鐵、焦化、水泥、建材等行業重點企業及其他重點用車單位全部安裝門禁視頻,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照應急預案對承擔煤炭、礦石等大宗物料運輸的柴油車輛實施應急運輸響應。(牽頭部門:縣交運局,責任部門:縣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各鄉鎮、各部門要堅決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政治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各鄉鎮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質量改善負總責,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健全工作體制機制,根據省、市、縣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試行),部署推進負責領域的重點任務,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環境監測執法力量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環保工作機構,實現鄉鎮(街道)環保所全覆蓋,配備專職網格監督員,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提升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按照省、市要求縣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
(二)健全法規標準技術體系。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規規章,健全與法律法規配套的政策體系和制度措施。通過制定政府規章等形式,提升重要措施和制度的行政效力。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和“黑名單”制度。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國務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和排污許可制改革有關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加強企業證后監管和常態化核查,規范排污行為;完善排污許可管理機制,逐步實現與環境執法、環境保護稅、環境統計、排污交易制度對接。強化科技基礎支撐,編制縣域內高精度、高分辨率、涵蓋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清單,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常態化開展城市大氣污染源解析工作,建立詳實精準的污染源清單,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加強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等研究。
(三)強化經濟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省資金支持,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把資金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強化專項資金統籌,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優先支持打贏藍天保衛戰重大攻堅任務實施,保障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控執法能力建設。對光伏、地熱等清潔取暖方式給予適當補貼。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支持節能環保綠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的環保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稅優惠減免政策。要進一步規范投融資平臺管理,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建立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支持大氣污染治理。發揮股權投資基金的拉動作用,支持依法合規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行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治理項目。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增強能源保供能力,降低清潔能源供應成本。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價格政策和補貼政策,將居民“煤改氣”氣量納入居民用氣指標,執行居民門站價格;推行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爭取國家、省政策性補助,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高耗能行業差別化價格政策,有序擴大執行行業范圍,鼓勵提高加價標準。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完善用煤權、用能權、鋼鐵產能指標使用權等約束性資源交易制度。
(四)健全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完善縣、鄉、村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立信息全面、要素齊全、處置高效、決策科學的省、市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對各級網格和各類污染源的集中在線監測、全程監控和監管指揮。建立覆蓋城鄉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實現對工業園區的實時監控和定期考核。深化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加強技防手段和日常巡查,保障空氣質量監測和企業在線監測數據質量,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五)加大執法檢查和司法懲治力度。堅持鐵腕治污,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問題的執法檢查力度,持續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態勢。常態化組織開展執法專項檢查,繼續開展利劍斬污行動,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打擊偷排偷放、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依法嚴懲重罰環境違法企業,有效提升企業自覺治污、自覺減排、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銜接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部門等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作用,配合市環境保護部門組織開展的常態化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巡回執法;建立環境執法責任管理體系,建立環境違法企業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對典型違法違規問題公開曝光,最大限度發揮執法效能。加強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隊伍裝備水平,整合環境執法監管平臺,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環境執法能力水平。
(六)構建全民共治格局,加強新聞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報道國家、省、市、縣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加密新聞發布頻次,規范工作機制,建立市、縣兩級打贏藍天保衛戰新媒體矩陣,形成上下互通、密切協作、同頻共振的新聞宣傳格局。在新聞媒體曝光突出問題,宣傳攻堅舉措,采取“伴隨式采訪”和問題式報道,做好典型宣傳和輿論監督,講好承德縣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故事。強化輿論引導,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與健康防護知識,建立重污染天氣宣傳報道應急響應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引導社會預期。加強法制宣傳,深入廣泛宣傳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切實加強全民、全社會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法治意識,增強依法治污的自覺性、自律性。
加強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持續推進企業信息強制公開。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信息。
加強社會參與。搭建承德縣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平臺,增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創新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發揮環保志愿者作用。推行工業企業環境宣傳教育規范化建設,開展工業企業“環保領跑者”“最美藍天衛士”推選展示活動,引導綠色生產。推進工業企業環境教育基地建設,完善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制度。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綠色創建活動。要加強中小學校“守護藍天”宣傳教育,開展“小手拉大手”專題活動,營造“保護環境從我做起”的濃厚氛圍。大力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倡導綠色出行,構建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