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各餐飲單位:
為有效控制餐飲油煙污染,保障居民生活環境質量,現請轄區餐飲單位以及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餐飲場所立即開展相關自查及治理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尚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單位,應立即采購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二、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完畢后,經處理的油煙應全部接入專用煙道,并經現場檢查無跑、冒、滴、漏現象;提供餐飲單位門面和營業執照以及凈化器安裝前后照片(至少2張)。
三、提供同具有餐飲油煙治理資質公司簽訂的治理合同(或協議、購買收據)、資質、檢測報告等照片。
四、治理設施必須保持正常運行,經處理后的油煙、非甲烷總烴指標必須達到重慶市規定的排放標準,并提供第三方機構的監測報告。
五、必須建立治理設施清洗維護臺賬(內容包括油煙凈化設施名稱、型號、日常運行時間、維護日期、維護內容等信息,臺賬應至少保留一年備查),并定期進行維護,提供油煙凈化設施運行維護臺賬照片。
康美街道辦事處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