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廣大城區居民對居住環境、出行秩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存在多年的店外餐飲方式的弊端逐步顯現,主要表現為:
一是占道經營,增加交通安全風險。由于門店在便道擺放桌椅供食客用餐,擠占了行人通行空間,過往群眾只能在公路上通行,交通安全隱患增多,擾亂正常交通秩序。
二是垃圾清掃不及時,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由于部分食客環境衛生意識不強,餐巾紙、果皮殼等垃圾隨處丟棄,嚴重影響了城區環境衛生,引起周邊群眾嚴重不滿。
三是燒烤經營時間過長,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多數燒烤門店經營至凌晨,期間經常出現大聲喧嘩,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鑒于以上情況,為進一步規范城區餐飲門店經營秩序,改善城區空氣質量,解決店外餐飲擾民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廊坊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區所有餐飲門店及攤點嚴禁占用城市道路、兩側公共場地等公共空間擺放桌椅,就地用餐。
二、城區所有早餐類食品小攤點應當在取得食品小攤點備案證并征得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在規定地點和時限內經營,引導消費者即買即走,同時鋪設防油苫布,做好經營區域衛生保潔。
三、城區凡涉油煙類食品小攤點應當加裝油煙凈化設備,并正常使用,嚴禁使用燃煤、木炭等燃料進行加工制作。
四、本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執行,希望廣大經營者、參與者、城區居民理解支持,并積極配合縣城管局工作。
縣城管局將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
大城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