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品質舟山和花園城市”建設決策部署,進一步改善我區城鄉面貌和人居環境,持續提升城市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全力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在前三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成效的基礎上,2020年繼續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七屆八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五大會戰,四個舟山”建設部署要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找準短板、綜合施策、精細管理,持續打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著力提升城鄉環境、城市品質和城市文明,高標準建設“品質高端、充滿活力、獨具韻味”的海上花園城市。
二、行動目標
通過實施整治行動,實行四方面工作目標:一是堅持什么問題突出解決什么問題,提升整治一批城市管理中的短板和突出問題。繼續推進精品示范街建設和背街小巷整治,堅持通過逐年量的積累,實現城市面貌質的飛躍。針對瓶裝液化氣行業違規經營和外賣、快遞業普遍存在的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車、亂扔垃圾、跨門占道經營等亂象,加大針對性整治,規范行業經營秩序,杜絕安全隱患。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理念,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點圍繞住宅小區餐飲油煙擾民和違法建筑突出等問題,通過集中整治,規范一批、取締一批、拆除一批,營造舒適宜居的生活環境。三是建立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對前期已取得的整治成效,要進一步落實常態化管控機制,做到整治一項、鞏固一項、提升一項,嚴防出現反彈、回潮現象。四是全力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干凈、整治、有序的市容市貌進一步得到全面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不斷增加。
三、行動任務
主要實施八項整治行動:
(一)精品示范街(路)建設行動。繼續推進精品示范街(路)建設,重點圍繞城區主次干道、商業大街的建筑立面、店招店牌、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秩序等方面進行改造提升和規范整治,并落實常態化、長效化管理機制。建成的精品示范街(路)應達到街(路)平整、美觀,沿街(路)立面整潔、協調,綠化景觀精致、美麗,城市家具干凈、新穎,店招店牌規范、有特色,桿線箱減量整合,路牌標識統一、規范,各種排水接入管道,防盜窗內置,停車位設置合理,整體視覺舒暢。目標任務:完成東瀛路(昌州大道至新橋路)、東河南路(環城南路至青壘頭路)等2條精品示范街(路)建設。
(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動。以全國文明城市實地測評為標準,以屬地管理為原則,繼續推進背街小巷整治,重點圍繞路面不平、路燈不亮、污水亂排、管線亂拉及跨門經營、占道堆物、流動設攤、亂扔垃圾、亂停車等問題,落實常態化管理措施,達到路面硬化平整,雨污管道通暢,建筑立面、市政設施、綠化完好無破損,無非法搭建,空中(立面)管線整齊有序,無亂拉亂牽;停車泊位設置合理,停放整齊。目標任務:(1)完成城區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共73條背街小巷的規范提升,并落實常態化管理。(2)完成新河北路(昌國路至解放東路)、 甬東路(新橋路至畚金賓館)、西溪嶺路(東山路至畚金賓館)等3條背街小巷的改造提升。
(三)城區餐飲業油煙排放規范整治行動。重點對城區住宅小區及商住樓周邊餐飲業開展全面排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改造提升一批餐飲業油煙排放設施設備,取締一批不符合條件的餐飲業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嚴格執行《舟山市餐飲業油煙排放管理辦法》,統一規范餐飲業準入制度和油煙排放管理標準,做到標本兼治,切實解決油煙擾民問題。目標任務:城區內列入整治對象的40家餐飲業經營單位做到規范經營,油煙排放均達到標準要求。
(四)瓶裝液化氣市場整治行動。針對瓶裝液化氣市場非法運輸、違規存放、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安全第一、保障供應、有序競爭、規范服務、嚴格管理”的原則,加強城鎮燃氣行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遏制各類燃氣事故的發生,確保瓶裝燃氣市場管理規范、經營有序、安全可控。目標任務:定海區4家瓶裝燃氣企業均達到落實瓶裝燃氣實名制銷售100%,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100%,設施設備檢測檢驗100%,定期入戶安檢100%,安全隱患排查整改100%。
(五)住宅小區違法建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住宅小區內非法搭建所造成的侵占公共空間、破壞綠地、影響公共安全、有損建筑物外觀的建(構)筑物等現象,依法拆除違建,恢復原貌和使用功能,落實管理措施。目標任務:完成楓橋苑、宋都藍郡國際、上白虎山新村、涼子墩新村、金鷹公寓等5個住宅小區違建整治。
(六)外賣服務業規范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城區內外賣送餐車輛隨意變更車道、闖紅燈、逆向行駛、不帶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及外賣送餐人員在等待訂餐、取餐期間車輛不按規定停放,在機動車道、人行道聚眾喧嘩、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煙蒂等不文明行為。目標任務:對從事外賣服務人員(俗稱“外賣哥”)及訂餐平臺登記造冊,規范建檔,納入誠信管理,使外賣服務行業經營秩序達到規范標準要求。
(七)快遞服務行業規范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城區內快遞車輛隨意變更車道、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戴頭盔、亂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及快遞經營者占用城市人行道、公共場地進行堆放、分揀、派送等不文明行為。目標任務:完成定海城區內52家快遞業及派送服務人員登記造冊,規范建檔,納入誠信管理,規范快遞行業服務經營秩序,推進標準化網點建設,提升快遞網點服務形象。
(八)建筑垃圾亂傾倒專項治理行動。針對建筑裝潢垃圾、綠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渣土在城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閑置空地、山塘、海塘等地亂傾倒造成衛生死角和臟亂差問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建立負面清單,落實整改措施,依法查處偷倒亂倒行為。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壓實責任,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嚴格落實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辦法,規范我區建筑垃圾消納處置操作管理。目標任務:完成定海區18個建筑垃圾亂傾倒點位治理,強化源頭管控,打擊違法行為,落實長效管理,遏制新的亂傾倒點產生。
未列入整治范圍的鎮、街道可根據本方案要求自行開展。
四、行動步驟
整治行動實施步驟分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20年3月底前)
1、調查摸底,掌握基本情況。對八項行動涉及的相關內容開展基礎情況摸排調查,確定具體的點位、數量及基本情況,登記造冊,建立工作檔案并報送區城治辦。(2020年2月中旬前完成)
2、制定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在調查摸底、征求意見等基礎上,制定出臺2020年定海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實施方案和八項行動具體方案,并確定2020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目標任務計劃書。(2020年3月中旬)
3、動員部署,建立計劃進度清單。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啟動2020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各項行動。同時,各牽頭單位根據牽頭的整治行動,制定出月度計劃進度清單,按計劃推進工作進度,作為月度(平時)考核的主要依據。(2020年3月下旬)
(二)集中行動階段(2020年3月底到12月底)
根據實施方案、目標任務、進度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要全力以赴抓好各項行動的推進工作,把握整治進度與時間節點,爭取提前(超額)完成。行動中要加強溝通協調,明確職責任務,集中力量,密切配合,確保質量和效果。行動期間,實行工作進展情況月報告制度,各牽頭單位(匯總收集責任、配合單位工作內容)于每月2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上報至區城治辦。
(三)考核驗收階段(2020年年底)
根據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考核賦分辦法,區城治辦將組織各牽頭單位對全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驗收,結合月度考評,綜合評定考核成績,報送區五大會戰辦和區督考辦,作為區委區政府對各相關單位年終考核的組成部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重新確定負責人和聯絡員,因職能機構調整或人員變動的,及時與區城治辦聯系溝通。根據本實施方案,盡快制定各專項行動具體整治方案,并按月排出計劃進度,細化目標任務,做到專人負責,及早動員部署,迅速啟動。
(二)強化行動措施。要認真總結提煉前三年整治行動取得的成功做法經驗,并進一步加以完善固化。重點組織開展好“系列集中整治行動”、“路長制(點位長制)”、“門前三包”、“智慧城管+非現場執法”、“現場推進會”、“志愿者服務”等有效工作方式,形成整治聲勢和合力。各牽頭單位要根據具體行動工作要求,落實人、財、物等綜合保障,整治費用要及時報區財政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整治行動順利推進。
(三)加強指導協調。各牽頭單位要切實擔負起牽頭責任,做好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深入一線了解進度,及時發現問題、研究對策,幫助指導解決困難,扎實有力推進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不定期召開工作點評、現場推進等專題會議,及時點評行動進展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推動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相關單位要充分發揮輿論媒體的引導作用,大力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目標要求,最大程度取得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全民參與整治的良好氛圍,不斷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要及時總結提煉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和成效,并積極向區城治辦報送相關信息,為推進整治行動樹標立榜,營造“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
(五)嚴格督查考核。區城治辦要采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各相關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特別是對報送的月度進展情況要進行實地核查,根據督查和核實情況,客觀公正確定月度考評結果,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以督辦單形式督促整改落實。各牽頭、責任單位分管領導要加強工作督查,狠抓項目整治進度,確保整治任務如期完成。
附件:舟山市定海區2020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任務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