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藍天保衛戰工作的統一部署,按照“細化量化具體化、抓小抓實抓到位”和“六控”“十嚴禁”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源頭管控、標本兼治,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加強巡查整治執法力度,結合我街實際,確保全面完成我街2020年藍天保衛戰收官之年的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轄區全年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0%,上級交辦問題爭取做到提前發現提前整改,確保轄區零負面清單。
二、組織機構
1、調整梅溪湖街道“強力推進環境大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領導小組:
政 委:羅勇剛
組 長:程 勇
副組長:彭 波、王 華、許 偉、李志剛、伍志堅(常務) 、 劉建新、鐘 凱、楊 晴、陳 宇、李 其、李 玏、李 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彭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將轄區劃分為南、北片區,成立巡查整治組,專職對轄區藍天保衛戰相關工作進行日常巡查、整治及處罰。
南片區:虢必武、李洪偉、周 楊
北片區:劉前鋒、張衡沙、周義武
李洪偉負責對接城管執法、環保執法、張衡沙負責對接市場監督管理所、周義武負責對接住建執法,李亞負責辦公室內勤工作。
三、工作內容
嚴格按照藍天保衛戰工作要求落實“六個防控”工作(附表1:2020年梅溪湖街道藍天保衛戰“六控”及其他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
(一) 控塵
1、工地內外揚塵治理。轄區在建項目工地共計45個(南片區31個,北片區14個,南/北片區建筑工地臺賬見附表2),各項目工地要嚴格按照《長沙市施工工地揚塵管理規范》8個“100%”要求,進一步規范工地揚塵、渣土揚塵等污染防治管理,持續提升揚塵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合理運用建筑工地在線揚塵監控,杜絕揚塵污染現象。同時推廣實施渣土白天運輸新機制。責任部門加大對工地揚塵、渣土揚塵等行為的巡查、監管執法。(責任部門:綜合巡查整治組)
2.主次干道揚塵治理。增加對主次干道的清掃和灑水抑塵頻次,切實降低積塵負荷,實施高效清潔的清掃作業方式杜絕因道路保潔質量不高或道路保潔方式不當而造成揚生污染。維護公司為桑德湘江公司。(責任部門:城管辦、桑德湘江公司)
(二)控車
1、機動車污染治理。落實《長沙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工作方案》,加強主次干道柴油貨車、機動車通行管控,嚴查貨車、機動車闖禁行為,提高車輛通行效率減少怠速排放。(責任部門:公共安全辦、區交警大隊十中隊)
2、非道路移動污染源治理。配合上級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造冊、上牌等工作,確保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得到有效管控。(責任部門:城管辦)
(三)控燒
1、露天焚燒污染治理。加強對全街區域范圍內露天焚燒垃圾行為的管控,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標準。同時突出重點防控區域:1、西二環聯絡村沿線兩側;2、中央綠軸空地;3、西沿線空地;4、學舍路周邊;5、各工地內。全域全天候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責任部門:各社區(村))
2、露天燒烤污染治理。對全街區域范圍內露天燒烤行為進行管控,加大對轄區巡查監管執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責任部門:城管辦、各社區(村))
3、規范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現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含工地、學校食堂)共計317家,除無油煙無污染門店外均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油煙凈化裝置安裝進度達到100%。對轄區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巡查監管,督促使用、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清洗臺賬,督促新增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確保油煙排放無污染。(責任部門:各社區(村))
(四)控排
1、有機性揮發物污染治理。加大對轄區企業汽修單位揮發性有機物使用情況的巡查管控力度,督促有烤漆房的汽修廠完善配套設施,規范操作流程,削減涂料中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責任部門:城管辦)
2、鍋爐污染治理。配合上級完成轄區企業單位燃氣鍋爐(設施)低氮改燒工作,轄區共計1家區級學校(西雅中學),2家市級學校(梅溪湖師大附中、周南中學)鍋爐需要改造,2019年已完成區級學校鍋爐改造工作。(責任部門:城管辦)
(五)控煤。強力推進燃煤污染治理,做好禁燃區煤爐銷售退出工作,對散煤制售點、散煤運輸、散煤使用等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巡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防死灰復燃。對轄區各門店、流動攤販加強巡查管控。(責任部門:市場監督管理所、綜合巡查整治組、各社區村)
(六)控油。嚴格油氣污染管控,嚴厲打擊劣質汽柴油、黑加油站(點)等,加強汽油儲油庫(罐)、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的運行、維護和監管,加強對建筑工地、集貿市場油品油質的管控。杜絕油氣污染現象的發生。(責任部門:公共服務辦、市場監督管理所、綜合巡查整治組)
四、工作機制
(一)統籌調度機制。由辦公室牽頭匯總收集巡查整治工作組工作情況及需解決的問題,重大問題由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調度。
(二)聯防聯控機制。根據預警信息和管控舉措,建立各社區(村)、機關各部門聯動機制,實行區域化聯防聯控,各相關部門及時響應,督促各企業單位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有的放矢的進行污染管控,確保最大限度削減本地污染,并在完成預警任務后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三)巡查整治機制。建立“一單四制”(見附表3、4、5、6)巡查整治模式,形成任務責任清單,實行檢查制、交辦制、臺賬制、銷號制、通報管理、實行精準巡查整治。對達不到工作標準的要限期整改,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成不好的予以通報批評。
(四)互評機制。由巡查整治組組織開展項目之間相互測評監督的方法,促進全區在建工地良性競爭,進一步探索在建工程文明施工長效管理機制,對排名靠后的工地開出“負面清單”,責令其立即整改,并開展自查和監督復查。
梅溪湖街道辦事處
202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