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六安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六安市建設領域揚塵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等六個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六安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協作、業主負責、長效監管”,“誰污染、誰治理”的工作原則,對縣城區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單位開展專項治理,確保油煙穩定達標排放。
二、主要任務
1.查環評備案登記手續。對餐飲單位全面實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從源頭上管控餐飲油煙污染。對新、改、擴建的餐飲服務項目未進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限期補辦手續;對逾期不補辦的,依法進行查處。(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未提供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餐飲服務單位,督促其提供,拒不提供的,暫不予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2.查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在許可現場核查和日常檢查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與其經營規模不匹配的,督促其限期安裝或改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并建立清洗、維護記錄。(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對逾期安裝不到位、拒絕安裝、擅自拆卸或不使用、不清洗、不正常維護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3.查油煙達標排放。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要正常使用,確保達標排放,油煙凈化率和排放濃度不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相關要求的,依法進行查處。(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宣傳階段(2019年6月25日—6月30日)
制定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對縣城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縣城區餐飲服務單位數量、規模、分布、許可審批手續以及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安裝使用情況,并建立工作臺帳。同時,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等,加強對專項行動工作的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贏得社會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廣泛支持。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9年7月1日—8月31日)
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城區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對未履行備案手續或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明確整改時限及要求,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締。
(三)鞏固成果階段(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總結,并加強督查指導,全面提升餐飲油煙污染防控水平。制定餐飲業油煙管理指導意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治理成果,確保餐飲油煙達標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領導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聯系副主任、縣市場監管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城管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及各鄉鎮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市場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組負責統一調度和指揮,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現化產業園)管委對本轄區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負責,實行包保責任制,建立鄉鎮、街道、社居委三級監管體系,做到每個區域、每條路段、每個小區都有領導負責和責任單位、責任人。縣直有關部門應組織聯合執法,加強督查指導,健全聯動機制,及時通報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強化督查調度。縣專項行動領導組對整治工作一月一督查,雙月一調度,協調解決重難點問題。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現化產業園)管委要對餐飲整治項目掛牌銷號。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通過設立專欄等形式,加強對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宣傳引導,贏得社會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廣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