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進一步提高城區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推進美麗縣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羅平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羅平城區餐飲業油煙污染進行全面集中整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羅平縣城建成區。
二、整治對象:縣城建成區范圍內設有灶頭、烤爐等集中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包括酒店、飯店、快餐店、小吃店、燒烤店,以及配套有餐飲服務的農家樂、企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等餐飲場所。
三、整治標準
1.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必須按照規范設置集氣罩、排風柜和油煙排放管道,并配備使用與其規模、烹制工藝等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確保油煙排放符合《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
2.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等大氣污染物的餐飲服務項目;
3.嚴禁止露天燒烤。所有燒烤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燒烤進店、爐子進門、油煙進管”的三進原則規范經營,并配備使用具有高效油煙凈化設備的燒烤爐具,確保實現達標排放。
四、整治要求
1.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單位必須委托具有云南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頒發的飲食業油煙治理專業資質證書的服務機構,按照《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設計安裝集氣罩、排風柜和油煙排放管道,并配備使用正規廠家生產的高效油煙凈化設備,確保穩定實現達標排放,盡量控制或減少油煙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2.位于縣城主要街道臨街面和居民密集區、學校、醫院和行政辦公區等環境敏感區域的餐飲服務單位必須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油煙整改任務;其余的餐飲服務單位必須于10月31日前完成油煙整改任務。
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或整改達不到規范要求,一律責令停業整治,并依法予以五千元以上伍萬元以下的處罰;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關閉。
對以暴力手段拒絕、阻擾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曲靖市生態環境局羅平分局 0874-8250156
特此公告!
羅平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