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面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推動全鄉城鄉環境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范圍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針對全鄉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著眼治理“臟、亂、差”現象,全面貫徹落實上級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大力開展集鎮環境、農村環境、公路沿線環境、河道沿線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將整治工作反復抓、抓反復,達到整治一片、見效一片、鞏固一片,堅決防止問題反彈,使我鄉城鄉環境面貌有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路面衛生方面:主次干道道路面無紙屑、無煙頭、無果皮、無污漬、無畜糞。
(二)交通秩序方面:人行道、廣場、開放式辦公區周圍等機動和非機動車車輛停放有序,無違規停放車輛、無僵尸車。
(三)園林綠化方面:公共綠地、綠化帶、花壇等整潔美觀無雜物、無垃圾。
(四)店招牌匾方面:街道兩側店招牌匾無法修復應及時拆除,無雜亂無序、污損、銹蝕現象。
(五)公路沿線環境方面:對公路沿線兩側可視范圍內有礙觀瞻的破舊(構)筑物、藍皮屋、各類違規廣告設施進行拆除;對公路沿線兩側可視范圍內積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頂垃圾、水面漂浮物進行清理。
(六)校園周邊環境方面:學生食堂衛生無臟亂差,餐廚垃圾無亂倒,僵尸自行車無亂停,周邊小吃店、餐飲店、超市衛生狀況良好。
(七)垃圾清運方面:收集、轉運垃圾的車輛完好、整潔;轉運垃圾實行覆蓋封閉運輸,無拋灑滴漏污染路面現象。
(八)亂扯亂拉方面:主干道兩側電纜電線無“亂扯亂拉”現象。
(九)經營秩序方面:集鎮無占道經營、出店經營、擺推設點,攤點規范有序,確保攤收場清。
(十)農貿市場方面:農貿市場內有序擺賣、無市場外溢、環境臟亂等現象。
(十一)油煙噪聲方面:無餐飲油煙、燒烤油煙、垃圾焚燒濃煙和噪聲擾民現象。
(十二)鄉容鄉貌方面:無衛生死角;建成生活垃圾壓縮式中轉設施(含區域性共享的中轉設施);無占道經營、亂張貼的垃圾小廣告、無散埋亂葬墳墓等現象。
(十三)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方面:無占地5平方米以上陳年垃圾;無垃圾直接焚燒,無垃圾傾倒于河塘、溝渠,無房前屋后隨意傾倒垃圾、無非正規垃圾轉運點。
(十四)超高超大建房管理方面:無建超高超大農房。
(十五)河道水域方面:全面清除所有河流溝渠沿線垃圾和堆積物、搭建物和構筑物及其他障礙物;以白色垃圾為重點,全面清理打撈河流溝渠、水庫山塘水面的漂浮物、生活垃圾,做好日常保潔。
(十六)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殺:各村(社區)、駐鄉各單位要制定科學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制定,及時的對病媒生物進行集中統一消殺,特別是開展好春季滅鼠滅蚊滅蟑螂工作。
三、實施步驟
本次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從3月1日開始到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3月30日)。主要任務是召開鄉、村兩級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層層宣傳發動,明確任務要求和工作重點。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4月30日)。一是集中開展鄉機關內部環境整治,廣泛發動黨員干部,全面開展環境衛生大掃除大清理。二是集中開展黃莊鄉集鎮環境專項整治活動。三是開展各村(社區)存量垃圾集中專項治理活動,集中清除存量垃圾,并與第三方公司完成好交接。四是中小學要加強宣傳,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美麗家園”系列活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一個社區,文明整個社會”的目標。
(三)考核驗收階段(每個季度末)。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辦組成環境整治考核驗收組,對逐個村(社區)、逐條道路、逐條河道組織考核驗收,并將各村(社區)環境綜合整治情況和考核結果進行排名通報,作為年終鄉黨委、政府目標管理考核依據。
(四)總結提升階段(5月1日—12月31日)。對環境綜合整治中所發現的問題,各村(社區)要認真總結梳理,分析問題原因癥結,建立城鄉環境綜合管理長效工作機制,防止問題反彈、重復出現。對環境綜合整治短時間未能完成的項目,要制定整改計劃,倒排時間,全力推進,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全民發動。全鄉要統一思想,層層宣傳發動,鄉要發動到各站所和村,村要發動到戶,采取義務勞動、志愿者活動等多種形式,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迅速投入到環境綜合整治行動中去。
(二)明確任務,責任到人。村(社區)支書、主任為本轄區環境整治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安排環境綜合整治的具體工作,進一步細化整治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和具體要求。
(三)全面督查,狠抓落實。鄉環境整治辦將組成暗訪組和督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全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督查和暗訪曝光,納入年終考核成績。對環境整治組織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啟動問責機制,確保環境綜合整治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