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業環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確保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根據《忻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忻城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忻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忻城縣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計劃的通知》和忻城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改善我縣縣城區人居環境和空氣質量為目標,降低餐飲油煙排放為要求,以實現我縣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89%,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P M10平均濃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量在自治區下達的范圍之內,消除重污染天氣為首要任務。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查處整改一批、取締關閉一批、引導規范一批”的原則,全面開展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強化經營者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加強宣傳引導和公眾監督,努力構建餐飲服務業油煙整治和管理長效機制,持續改善縣城區大氣環境質量。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忻城縣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藍海鵬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麥加龍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藍日光 縣政府辦副主任
藍保華 縣住建局局長
羅培志 忻城生態環境局局長
黃小平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忻城生態環境局,主任由羅培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藍保華、黃小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指導有關部門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做好工作指導、督促、收集進度匯總上報等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忻城生態環境局等相關責任單位抽調。
三、整治范圍和工作職責
整治范圍:結合我縣縣城區實際情況,重點整治縣城區東到東門廣場,西至秋水林岸小區,南至城南新區薰衣草莊園,北至忻城縣環城路(S209)泮水村定良屯圍成的區域內所有產生油煙排放的餐飲服務單位(場所),包括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食堂、露天夜宵攤點,露天燒烤攤點等。
工作職責:
1.縣住建局:負責對室外無照、亂擺等餐飲攤點進行監督管理。劃分禁擺、限擺、禁烤區,特別是忻城空氣質量監測點(縣忻城縣中學)周邊區域。重點查處露天燒烤食品、露天夜宵攤點、亂擺、占道或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所等行為;督促露天燒烤食品、露天夜宵攤點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加強建筑項目審查,商業用房設置餐飲的,必須設計或預留專用排煙系統,并考慮與居住區的相對距離;查處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與商住綜合樓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行為。
2.忻城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餐飲業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查處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不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和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等現象,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令停止排污或停業整改。
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把好源頭控制關,在核發餐飲服務業許可證時督促經營者加強對油煙污染治理,規范經營者亮證經營行為,對無證照經營的餐飲單位和經營戶進行依法查處。
四、整治方式和整治時間
整治方式為集中整治。縣住建局、忻城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個部門抽調3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整治工作。(注:本方案印發后請各成員單位于2個工作日內將忻城縣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組人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治時間為2019年7月至9月。今后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情況,不定期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大氣治理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制定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確保任務完成。
(二)建立工作進展動態報告制度。各相關部門要逐月確定工作任務,每月2日前向領導辦公室報送上月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當月重點任務計劃。
(三)加強協作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定期進行信息互通,形成高效工作機制,開展聯合治理,形成執法合力,不斷推動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嚴格責任追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互相推諉,未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附件:1.忻城縣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整治排查表
2.忻城縣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組人員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