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消毒柜又稱為空氣消毒柜或者是空氣消毒機。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醫用臭氧消毒柜的術語和定義、規格和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醫用臭氧消毒柜(以下簡稱為消毒柜)。該消毒柜利用臭氧對織物、玻璃器皿、不銹鋼、搪瓷、陶瓷、塑料、木質等材質的醫用器具的表面進行消毒。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 4793.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1—2007,IEC 61010——1:2001,IDT)
GB/T 14710 醫用電氣設備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
YY 0466 醫療器械 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YY 0466—2003,ISO 15223:2000,IDT)
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消毒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臭氧濃度 ozone concentration
消毒柜內單位體積氣體所含臭氧質量數,用mg/m3表示。
3.2
消毒時間 disinfecting time
消毒柜內臭氧濃度保持在有效濃度以上的持續時間。
3.3
空載 no—load
消毒柜不放置醫用器具的狀態。
3.4
滿載 full—load
消毒柜內按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書規定擺放最大的質量或體積的醫用器具的狀態。
3.5
臭氧泄漏量 amount of ozone leak
消毒柜在額定電壓下滿載或空載工作,一個工作周期內和工作結束10 min內,離消毒柜外表面20 cm處的最高臭氧濃度。
注:將消毒柜放置于溫度為23℃±2℃,相對濕度為50%±10%,體積為30 m3±3 m3的密閉房間內測量該值。
3.6
工作周期 operation period
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說明書,使消毒柜運行一個完整消毒程序的過程。
4 規格和分類
4.1 規格
消毒柜規格以柜腔容積來表示,單位為L。
4.2 分類
4.2.1 消毒柜按結構型式可分為:臺式、立式、壁掛式、移動式等。
4.2.2 消毒柜按控制方式可分為人工調節和自動控制。
5 要求
5.1 正常工作條件
正常工作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a)環境溫度5℃——40℃;
b)相對濕度不大于85%;
c)大氣壓力 70 kPa——106 kPa;
d)供電電源 交流220 V±22 V、50 Hz±1 Hz;
e)周圍無易燃、腐蝕性氣體或導電塵埃。
5.2 外觀與結構
5.2.1 外形應端正,外表面應平整光潔、色澤均勻,無毛刺、鋒棱和破裂。不得有明顯的劃痕或凹凸等缺陷。
5.2.2 外表面上的各種文字、圖形、符號等應清晰、準確。
5.2.3 緊固件應安裝牢固,各控制開關、調節裝置應靈活、可靠,無阻滯現象。
5.2.4 消毒柜應有明顯的正常工作指示,出現故障時應有易于用戶識別的提示。
5.3 臭氧濃度
消毒柜在消毒時臭氧濃度應不低于40 mg/m3。
5.4 相對濕度
消毒柜在消毒時,柜內相對濕度值應不小于70%。
5.5 消毒時間
臭氧消毒時間應不少于制造商規定的時間。
5.6 臭氧泄漏量
消毒柜正常工作時臭氧氣體外泄漏量應不大于0.16 mg/m3。
5.7 臭氧殘留量
消毒柜一個工作周期結束后,臭氧氣體殘留量應不大于0.16 m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