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餐飲服務業環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進一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2017年)》、《“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方案》和《2017年度全區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寧環辦發〔2017〕39號)要求,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強化經營者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加強宣傳引導和公眾監督,努力構建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整治和管理長效機制,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全市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重點對熏、炸、烤制類餐飲場所及露天攤點推行清潔能源改造,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投訴下降,城區空氣質量進一步提升。
三、整治范圍及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市城市建成區現有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包括單位食堂、賓館內設酒店、餐廳),新、改、擴建餐飲服務業項目。
(二)整治內容
1、新、改、擴建餐飲服務場所
(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新、改、擴建的餐飲服務場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建設。
(2)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新、改、擴建的餐飲服務場所必須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高效油煙凈化等污染防治設施并通過驗收;需要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運營。
2、現有餐飲服務場所
(1)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場所,要求限期補辦排污許可證,逾期未辦的,依法進行處罰。
(2)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場所,要求限期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逾期未安裝的,依法進行處罰。
(3)已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但不正常使用的餐飲服務場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罰。
查油煙排放。檢查各餐飲服務單位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運油煙凈化設施問題,是否定期維護凈化設施,油煙凈化率和排放濃度是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
(4)查露天燒烤。主動配合轄區城市管理等行政執法部門加強對露天燒烤行業的環境監管。
四、整治要求
(一)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必須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經國家認可的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在餐飲服務場所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需要通過預設管道的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風機、水泵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消音隔聲減震措施,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需對周邊居民無影響,并對城市景觀環境無影響。
(二)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餐飲業主應當定期清理維護油煙凈化設施,確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建立清潔保養臺賬。
(三)使用清潔能源為燃料。餐飲服務場所必須使用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為燃料,嚴禁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各種可燃廢物和生物質燃料(樹木、板材、紙板、秸稈、鋸末、稻殼等)等高污染燃料。
(四)其他要求。餐飲服務場所含油污水必須經隔油設施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分別單獨收集,嚴禁與其他垃圾混合收集;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和廢棄油脂收集容器,并按照規定處置處理。禁止將餐廚垃圾和廢棄油脂排入下水道或隨地傾倒,或直接作為畜禽飼料。
五、時間步驟
(一)排查階段(2017年7月1日—7月5日),各縣(區)在2016年餐飲服務業油煙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場所動態管理臺賬,掌握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辦理、污染防治設施安裝和運行等情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提定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
(二)整改階段(2017年7月6日—10月15日),對2016年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對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飲服務場所明確整改時限及要求;加強限期整改和投訴較多對象的日常監管,督促餐飲業單位加快整改進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嚴厲處罰環境違法行為。
(三)驗收階段(2017年10月16日—11月10日),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服務業單位進行集中驗收,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總結,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舉措,是改善城鎮居民生活環境的重要抓手。各地環保部門要認真負責,真抓實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各縣(區)環保部門要充分認識整治情況回頭看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組織落實,定任務,定進度,穩步推進工作進展。
(三)通力協作,落實責任。各縣(區)環保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突出重點,扎扎實實抓好專項整治的責任落實,做到執法、服務兩到位,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強檢查,依法查處。各縣(區)要根據方案的具體安排,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餐飲服務業經營者,依法予以嚴查,情節惡劣的公開曝光。
(五)規范信息,及時報送。使用全區環境監察移動執法平臺進行監察記錄和立案調查,于7月5日前報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聯系人;7月25日前報2017年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摸排情況統計表和整改情況統計表(附件1、2);8-10月每月25日前報送整治進度表和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附件3);11月15日前報送整治工作總結。
中衛市環境保護局將適時對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和信息上報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工作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
附件:1.2017年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摸排情況統計表
2.2017年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整治情況統計表
3.2017年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整治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