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保障市民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加強飲食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通知》(環發〔2000〕191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思想統領工作全局,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惠普群眾為出發點,以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為著力點,集中解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熱點、難點問題,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示范試點,逐步推開,依法管理”的原則,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質量,提高公眾生活質量,提升城市品位和綜合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整治范圍及內容
整治范圍為市城市規劃區(魏都區、許昌縣城區、許昌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范圍所有飲食服務業單位(包括賓館酒店、餐廳餐館以及單位食堂)。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油煙污染新、改、擴建的飲食經營單位(戶),必須全部使用清潔燃料(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前置審批手續,必須通過環保、衛生部門審批,方可辦理營業執照。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業油煙污染
1.有油煙排放的飲食經營單位(戶)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要求。
2.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規劃、設置,防止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
3.噪聲排放要求。各噪聲源(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噪聲排放穩定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功能區的標準要求。
4.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餐廚垃圾,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不得亂堆亂放。
5.依法取締經限期治理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達標的飲食業單位(戶);依法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或無任何環保設施的飲食業單位(戶);依法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飲食業單位(戶)。
三、工作職責
1.縣(區)政府(管委會)是飲食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要結合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方案,召集、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社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2.市工商局:負責對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新、改、擴建餐飲經營單位(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把好市場準入關;負責取締和查處無照經營的餐飲單位;依法受理和查處其他相關部門移交的案件。
3.市衛生局:負責檢查飲食業單位(戶)的衛生狀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依法吊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
4.市城管局:做好占道經營、店外經營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的治理工作。
5.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督辦縣(區)屬地責任單位拆除飲食業單位(戶)違章建筑。
6.市公安局:負責對單位及個人阻礙公務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7.市民政局:負責城市飲食業油煙整治工作中的弱勢群體社會保障問題。
8.市環保局:負責對整治工作實施統一協調、督辦;負責指導各縣(區)做好飲食業單位(戶)項目的環評審批與環保“三同時”驗收;負責做好專項整治的驗收、總結工作。
四、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從2011年12月1日開始至2013年5月31日結束,分為調查摸底、治理整改、總結驗收3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1年12月)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各自的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飲食服務業進行調查,摸清底數。做好登記、造冊、建檔工作,確定油煙污染整治單位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時限。
(二)治理整改階段(2011年12月—2013年4月)
按照“先大后小,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優先治理嚴重擾民、群眾反映較大、污染嚴重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工作重點以油煙的污染防治為主,兼顧噪聲防治。整治工作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分3批進行,第一批集中整治主要街道兩側,居民生活小區內或其他嚴重擾民、群眾反映較大,污染較重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第二批集中整治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飲食業單位(戶),第一批未能達到油煙排放標準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第三批集中整治營業面積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飲食業單位(戶),第二批未能達到油煙排放標準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縣(區)分別選擇2個以上飲食業單位(戶)進行試點,安裝油煙凈化裝置。試點工作2012年2月底前完成,
第一批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時限為2012年4月底。
第二批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時限為2012年10月底。
第三批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時限為2013年4月底。
(三)檢查驗收階段
根據專項整治的標準,分期分批檢查驗收。飲食業單位(戶)按整治標準完成任務的,應向環保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環保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通過限期治理;驗收不合格的飲食業單位(戶),限期整改達標。
第一批限期治理工作驗收時間為2012年5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