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改善城區大氣環境質量,有效解決餐飲業油煙擾民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和身體健康,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水城縣2017空氣質量達標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雙水城區餐飲服務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解決餐飲業油煙廢氣及油煙風機噪聲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重點,以降低餐飲油煙排放為總要求,以改善雙水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整治目標
對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包括賓館、飯店、酒樓、酒吧、咖啡屋、茶樓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招待所、食堂等)(以下簡稱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煙塵及油煙進行整治,減輕餐飲服務行業油煙帶來的大氣污染,改善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
三、工作任務
(一)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新建或正在經營的所有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不得使用燃煤、直接燃用各種可燃廢物或生物質燃料(如劈柴等)的爐灶,必須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未劃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城市建成區內的新建或正在經營的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限期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二)城市建成區內新建或正在經營的基準灶口數3個以上(含3個)的大中型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必須加裝集氣罩,建設密閉的油煙排放管道,安裝經國家認可單位檢測合格的高效油煙凈化裝置(中型餐飲服務行業凈化裝置最低去除效率75%以上,大型餐飲服務行業凈化裝置最低去除效率85%以上)并保證正常運行,油煙廢氣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安裝有未經國家認可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裝置、油煙凈化裝置最低去除效率達不到要求或與其經營規模不匹配的,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改裝符合要求的油煙凈化裝置。
(三)城市建成區內所有新建或正在經營的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必須設置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及市容的規范密閉排煙道,禁止煙塵、油煙和異味無組織排放。
(四)城市建成區內所有新建或正在經營的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不得擅自閑置或拆除油煙凈化裝置,應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油煙凈化裝置正常運行和去除效率,并保存維護保養記錄備查。
(五)鼓勵餐飲服務行業經營場所業主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油煙凈化裝置清洗維護。
四、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17年4月)。由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對整治范圍內的餐飲經營場所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整治范圍內現有餐飲經營場所的數量、規模、以及油煙排放情況,確定納入整治范圍的餐飲經營場所。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7年5月-7月)。縣環保局牽頭組織相關餐飲服務業召開油煙治理工作會議,要求餐飲服務業業主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督促餐飲經營場所7月底前完成相應整治。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牽頭,雙水街道辦事處、縣環境保護局等部門配合,對雙水城區露天燒烤、夜市烙鍋、大排檔等問題開展專項行動。
(三)完工備案階段(2017年8月)。根據國家環保部規定,餐飲服務單位(場所)安裝獲得國家環保產品認證的油煙凈化設備,并能確保正常運行和定期清洗維護的視為達標排放。各餐飲服務業業主將油煙處理裝置合同,設施安裝圖片等相關資料報送縣環境保護局、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縣環境保護局、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督
管理局對裝置安裝及運行情況開展督察,確保設施安裝并正常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順利完成,成立水城縣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謝壽陽(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吳桂祥(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學海(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田 力(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陸秀峰(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局長)
王加國(雙水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 員:高 蹈(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范 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王 瑞(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黎德英(雙水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環境保護局,吳學海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治理工作及日常事務。各成員單位要落實專人按照職責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確保餐飲行業油煙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職責分工
縣環境保護保局:負責餐飲經營單位油煙污染排放的監督管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施運行不正常的餐飲經營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規定時間內未達到治理效果的依法實施處罰。
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負責對設置不規范、影響市容市貌及擅自接入下水道的油煙管道和占道經營進行規范和取締。負責劃定露天燒烤、夜市烙鍋、大排檔禁止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區域內進行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對露天生產加工餐飲的全面推廣使用非炭燒無煙燒烤爐具,確保餐飲經營油煙達標排放。嚴禁從事露天燒烤經營活動,已有的要限期取締或搬入室內。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經營單位主體經營資格審查。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專項檢查,依法查處違反餐飲服務監管法規的行為。
雙水街道辦事處:負責配合開展餐飲行業油煙專項治理工作。
六、建立長效機制
(一)控制源頭,嚴格審批。從2017年5月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環境保護局等審批部門嚴格控制餐飲業審批,按照《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對雙水城區內無公共煙道的綜合樓、住宅樓內禁止新辦餐飲業。
(二)部門配合,齊抓共管。各部門要齊抓共管雙水城區餐飲業油煙和油煙風機噪聲污染治理工作。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由縣環境保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城鄉規劃和城市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在限期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整改任務的,或者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責令整改,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對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油煙嚴重超標且不具備治理條件及市民反映強烈的餐飲單位,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