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切實抓好省、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著力改善全區環境質量,加快推進幸福美麗達川建設步伐。
二、工作目標
堅持“屬地管理、源頭治理、部門配合、集中整治”的原則,按照“引導規范一批、查處整改一批、取締關閉一批”的思路,加強對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有效解決油煙污染擾民問題。2017年至2019年,城區餐飲業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設備安裝率和露天燒烤(大排檔)規范率分別達到50%、70%和90%,實現餐飲油煙基本達標排放。
三、治理范圍
達川區城區范圍內的三里坪街道辦事處、翠屏街道辦事處。
四、治理內容和標準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油煙污染
1.新、改、擴建的大型餐飲服務企業(6個基準灶頭及以上、城區敏感區的餐飲服務單位應取得環評手續;6個基準灶頭以下和城區非敏感區的餐飲服務單位應在網上登記備案),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安裝符合《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標準并經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設備,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辦理環保手續,未經批準不得建設,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經營。
2.新、改、擴建的中小型餐飲服務企業,應安裝符合《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標準并經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設備,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經營。
(二)加強現有餐飲油煙污染整治
3.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但未正常使用或超過油煙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責令限期整改。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應在2017年7月5日前整改完畢,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應在2017年12月底前整改完畢,有固定門市的小型餐館、飯店,應在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完畢,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業整治或關閉。
4.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或者未采取油煙凈化措施的餐飲服務經營者,責令限期安裝。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應在2017年7月5日前安裝完畢,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應在2017年12月底前安裝完畢,有固定門市的小型餐館、飯店,應在2019年12月底前安裝完畢,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業整治或關閉。
5.對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企業或備案登記的個體食品經營者,限期辦理相關證照,達不到許可或備案條件,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查處(取締)。
6.有固定門市的餐飲服務經營者,禁止在店外(超越門柱)燒烤、煎炒食品,違者由相關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7.無固定門市的戶外餐飲攤點或露天燒烤食品攤點,由相關部門引導經營者,進入區政府規劃設置的餐飲經營臨時攤區,使用無煙燒烤設備或油煙凈化設備,力爭2017年至2019年,規范率分別達到50%、70%、90%。擅自在禁止的時段和區域露天燒烤、煎炒食品的,依法予以取締。
(三)治理標準
8.餐飲服務經營者必須安裝與其排煙量相匹配的,經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設備,處理后的油煙需通過煙氣排放管道達標排放,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確保油煙排放符合國家《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9.餐飲服務單位建筑物內有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油煙應通過預設管道排放,無預設專用煙氣排放管道的,需按標準安裝專用煙氣排放通道。油煙凈化器、風機及專用煙氣排放通道的安裝使用不得影響城市容貌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10.餐飲服務經營者必須建立油煙凈化設施設備清潔保養臺賬,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定期清潔、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五、職責分工
(一)區城管執法分局:負責牽頭城區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城區露天燒烤食品行為的查處;督促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備;依法查處餐飲服務業單位超標排放油煙的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區環保局:負責對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審批新、改、擴建的大型餐飲服務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督促、指導餐飲經營者安裝符合《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技術要求及檢測技術規范(試行)》(HJ/T62——2001)標準的油煙凈化設施設備,監督其達標排放;督促轄區內視情況需要對飲食單位油煙排放狀況進行監測;協助配合城管執法部門對油煙污染實施行政處罰,提供油煙排放監測報告。
(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督促餐飲經營者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等符合經營條件的設施,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登記的餐飲單位和個體食品經營者進行查處。
(四)區商務局:加強餐飲業營業執照管理,協助推進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負責無營業執照的餐飲經營企業(門店)的查處。
(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合理布局餐飲服務業集中區;在項目方案審批時,推行商業和住宅用房分離設計;規劃商住綜合性建筑,應在規劃條件中明確規劃餐飲油煙管道。加強新建建筑項目審查,新建有餐飲功能的商用建筑,應按照規劃功能要求配套建設餐飲油煙管道。
(六)區公安分局: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執法活動,依法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確保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七)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督促城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
(八)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依法查處影響或阻礙消防通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九)區文體廣新局:負責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上廣泛宣傳專項行動的相關內容,跟蹤報道治理工作中出現的正、反典型事例,營造良好氛圍。
(十)三里坪街道辦事處、翠屏街道辦事處:協助配合相關部門在本轄區范圍內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攻堅行動。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調查階段(2017年7月8日至7月15日)
召開專項行動動員大會,制定專項行動方案,發布《關于達州市達川區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的通告》,廣泛動員、大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動員餐飲經營者自行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備或進行整改,引導市民群眾參與到整治行動中,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各相關部門(單位)根據職責開展專項調查,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業單位進行摸底調查,建立餐飲業臺賬,掌握油煙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安裝、運行情況和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情況,制定相應治理措施。同時,按照“邊宣傳動員、邊調查摸底、邊督促整改”的工作思路,同步開展相關工作。
(二)集中治理階段(2017年7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全面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餐飲服務業單位送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時限及要求。加強日常檢查,全面掌握餐飲服務業單位整改進度,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
(三)長效管理階段(2020年1月1日以后)
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要在集中治理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餐飲服務業源頭管理,完善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執法協作等工作機制,實現源頭治理與末端執法有機結合,確保城區餐飲油煙污染治理長效化、制度化、規范化。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達州市達川區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政府聯系城管工作的信息公開辦主任、區城管執法分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分局,負責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日常工作。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治理工作,相應成立工作機構,組織開展治理行動,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要落實“一把手”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分解落實工作責任,層層抓好工作落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城區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強化協調聯動。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要按照治理行動目標要求,緊密配合、齊抓共管,做到執法、服務兩到位,切實解決好“源頭治理與末端執法”的有效銜接問題,建立治理工作重大問題會商、行政許可與行政處罰相互抄告、專業監測機構協助執法等協作制度,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共同發力,形成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強大聲勢。
(四)強化宣傳引導。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治理行動的目的意義,營造全社會關注治理行動的良好氛圍。邀請新聞媒體參與集中檢查、聯合整治等治理行動,及時曝光油煙污染違法違規行為,宣傳治理工作動態與成效。
(五)強化資料收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治理行動資料收集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收集治理行動相關文件、表格、影像等資料,確保治理行動全過程痕跡化管理。建立治理行動周報制度,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每周二下午4點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推進情況(聯系人:吳德偉,電話:5188809,QQ群號:624302810)。
(六)強化督促檢查。區政府督查室、區五治辦適時對治理工作推進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定期通報,責成相關責任部門(單位)限期整改;實行督查工作臺賬銷號制度,對整改不到位、不認真履職、推諉扯皮、工作不落實、問題突出的部門(單位),及時抄報區環保督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附件:1.達州市達川區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達州市達川區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任務分解表
附件1
達州市達川區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許高山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
副組長:羅光林區政府信息公開辦主任
張雪利區城管執法分局局長
成員:桂承川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張雙區環保局副局長
黃禮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陳鍵區商務局副局長
趙亞莉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總監
張燕華區城管執法分局副局長
張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蘭林區公安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王仲雄區文體廣新局副局長
舒建川三里坪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廖清翠屏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分局,張燕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