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發〔2014〕13號)精神,加快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進度,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為建設國際標準旅游休閑度假城市、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標奠定環境基礎,不斷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守發展與生態底線,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合、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突出顆粒物治理,著力推進揚塵、機動車尾氣和燃煤油氣污染治理,嚴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總量,加快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和城市布局優化,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提升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
二、工作目標
2015年,市中心城區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在2014年平均濃度72微克/立方米基準值的基礎上,削減16.7%以上,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2016年,削減29.2%以上,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2017年,削減41.7%以上,不高于42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在2014年末平均濃度(6—12月)的基準值上逐步下降,低于全省平均值。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排名達到中上水平;其他縣城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1.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不斷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擬定資源利用產能平衡計劃表,新、改、擴建項目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嚴格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的新增產能項目。(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完成時限: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資源利用產能平衡計劃表)
2.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質量狀況,按照《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4年本)》的規定,綜合采取經濟、 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及時按照國家修訂調整的產業指導目錄和淘汰落后產能目錄以及省對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實施2015—2017年化解過剩產能計劃,對未取得各類行業準入的落后產能分年度逐步實施淘汰,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治理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實施提升改造、集約布局、搬遷入園、關停并轉。(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完成時限: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計劃擬定,至2017年底分期完成)
3.壓縮過剩產能。對水泥、鋼鐵、電解鋁、焦化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組織實施產能總量控制,鼓勵通過兼并重組壓縮產能。(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完成時限:至2017年底分期完成)
4.進一步推進清潔生產。2015年6月30日前,制定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推行方案。2015年完成方案中的40%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計劃,2016年完成方案中的70%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計劃,到2017年,完成方案中全部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計劃。(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至2017年底分期完成)
針對轄區內 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 排放標準、 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 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 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依法適時報請省環境保護廳對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5年12月31日前)
5.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鼓勵產業集聚發展,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推動水泥、鋼鐵等工業窯爐、高爐實施廢物協同處置。大力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發展。2015年實施六枝煤電一體化循環經濟園華潤電力砂石料及脫硫石膏制品項目、發耳園區脫硫石膏處理項目、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鐘山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和煤層氣地面抽采及綜合利用示范項目等一批循環經濟發展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完成時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二)實施綜合治理,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6.全面整治燃煤鍋爐。鼓勵工業園區采取集中供熱或熱電聯產的形式,逐步淘汰分散工業企業燃煤鍋爐。2015年12月底前,全市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總量97蒸噸以上;2016年,市中心城區全面淘汰燃煤鍋爐(或改用清潔能源),禁止新建7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不再新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牽頭單位: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能源局、市財政局。完成時限:至2016年底分期完成)
7.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工程建設。到2015年底,3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均建設脫硫、脫硝設施,新型干法水泥窯要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并安裝脫硝設施;對60萬千瓦以上的燃煤機組旁路封堵(脫硫)、264平方米鋼鐵燒結機安裝脫硫設施;分別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能力1.85萬噸、0.6萬噸以上。建成大唐貴州發耳發電有限公司4號機組、貴州粵黔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盤南電廠4號機組氮氧化物治理工程,首鋼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4號、5號燒結機/球團二氧化硫治理工程,貴州水礦西洋焦化有限公司六盤水長鋼焦化有限公司、六盤水威箐焦化有限公司、盤縣盤鑫焦化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治理工程。燃煤電廠、水泥、鋼鐵等行業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完成除塵設施升級改造。(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2月31日前)
8.推進油氣污染治理。對全市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加油站、儲油庫實施油氣污染治理,完成省下達的治理任務。2015年配套完善86家加油站、1處儲油庫油氣污染治理設施;2016年全市范圍內已建成的加油站、儲油庫配套完善油氣污染治理設施。新建加油站、儲油庫必須配套油氣治理設施。(牽頭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糧食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完成時限:2015年至2016年分期完成)
對油罐車實施油氣污染治理,完成省下達的治理任務,2015年配套完善62臺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設施;2016年全市范圍內油罐車配套完善油氣污染治理設施。新增油罐車必須配套油氣治理設施。(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糧食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完成時限:2015年至2016年分期完成)
9.整治建筑施工揚塵。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實現建筑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目標,做到施工要件完善。施工工地四周設置連續、穩固、整齊、美觀的圍擋,主干道圍擋(墻)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圍擋(墻)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工地出入口設有沖洗設施設備和保潔人員,工程運輸車輛必須清洗保潔,實行密閉運輸。產出揚塵的各類建筑材料堆放物必須全部采取封閉儲存或采取防風抑塵措施;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加工區、生活辦公區必須硬化,場內裸置土方完全覆蓋并壓實、灑水,裸置6個月以上的土方采取綠化措施。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開挖工地與建筑垃圾裝載時采用濕式作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一并監管施工揚塵與建筑安全質量,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要每周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0.防治城市道路揚塵污染。采用綠化和硬化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綠化帶“提檔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蓋工程,減少城市道路兩側裸土面積,2015年底市中心城區主要道路綠化覆蓋率達到80%以上。加強渣土車管理,嚴禁非密閉渣土車、帶泥車和撒漏車輛進入城市道路。提高環衛作業質量,實施高效清潔的環衛保潔作業方式,提高城市道路機掃率,2015年底前城市道路機掃率達到85%以上。加強道路灑水保潔,增加顆粒物濃度不易擴散天氣的灑水頻次。加大生活垃圾收集點與揚塵污染點的管控,及時清運垃圾,確保市容整潔。城市建成區嚴禁露天焚燒垃圾和建筑廢棄物。(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至2017年底完成)
11.積極發展綠色建筑。完善建筑節能標準體系,落實建筑能耗限額制度。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鼓勵現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從2015年起,新建建筑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執行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均達100%。(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規劃局。完成時限:2015年12月31日前)
12.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在大中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和學校、機關、事業單位食堂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檢查與執法,督促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2015年底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到30%以上,并逐年提高,2017年底安裝使用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環境保護局、市城管局。完成時限:至2017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