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區空氣質量,加強對轄區內餐飲業油煙污染排放的控制,防治油煙對大氣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保障全縣人民的身體健康,全面完成縣城區域內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基本原則,加強對轄區內油煙污染的監督管理,對油煙超標排放的餐館進行集中整治,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館責令限期治理,對排放油煙大戶強制性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對拒不實施治理的餐館堅決予以關停。通過多種措施,促進餐飲業經營戶油煙排放長期、穩定達標,最大限度地減少油煙對縣城區域內環境的影響。
二、整治范圍
縣城區域內所有排放油煙的餐館,重點是油煙排放污染較重或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館。
三、整治內容
(一)、餐飲項目沒有經過環評審批或違反“三同時”制度的環境違法行為,要求完善手續,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二)、對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業,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安裝使用清潔能源;
(三)、無油煙處理設施且油煙無組織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強制性要求餐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確保油煙有組織達標排放;
(四)、對擅自拆除、閑置油煙處理設施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和整改力度,以保證治污設施正常運行。
四、整治措施
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從2014年6月開始到2014年8月結束,整個治理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全面排查階段(6月5日—6月25日)
對轄區內餐飲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重點餐館進行登記,摸清底數,按“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管理檔案,加強跟蹤監察,確定強制性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館名單。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5日—7月25日)
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有針對性提出分類監管辦法,同時根據不同餐館油煙排放的污染程度,結合群眾信訪反映依法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對未使用清潔能源的餐飲業,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安裝使用清潔能源;二是對使用清潔能源,油煙排放量大且無油煙處理設施,或油煙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餐館,依法限期整改,強制性安裝國家認證的油煙凈化、除塵裝置,保證設施的完善和正常運行,減少對區域環境的影響;三是對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館,拒不實施治理措施,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堅決予以關停。
3 、總結驗收階段
成立集中整治驗收小組,對列入重點整治的個體經營戶加強監察,落實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館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依法進行限期整改并處罰,確保達到治理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縣環保局成立餐飲業油煙集中整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協調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環保局局長馬彥海擔任組長,副局長張才俊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大隊。環保局各科室要根據方案的時間要求,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切實抓好此次餐飲業煙氣治理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業煙氣污染問題。
(二)加強監管處罰力度。凡通過舉報渠道反映餐飲場所油煙污染問題的,我局執法人員要及時處理,查處到位。同時監察大隊要加強對餐飲場所油煙防治設施運行、油煙排放情況的日常巡查,對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要嚴格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三)落實審批責任,嚴格審批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在住宅樓、未設立專用煙道的商用樓、綜合樓與居住樓相鄰的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的,環保要求不達標,環保部門不予審批文件;環境影響評價不合格的不得建設;達不到環保“三同時”制度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
(四)強化宣傳,營造整治氛圍。邀請新聞媒體全程報道宣傳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對違法行為曝光。通過廣泛宣傳,擴大聲勢和影響,督促餐飲服務單位積極主動實施油煙治理措施,嚴格落實油煙治理各項要求,確保餐飲業油煙治理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