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露天燒烤及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區空氣環境質量,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露天燒烤及餐飲油煙污染防治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縣建成區(東至東升路、西到陽平路,南至武陽街、北到鴻圖街)內,全面取締露天燒烤、“騎墻燒烤”及店外擺放桌椅、爐具、燈箱等物品的行為。
二、夜市燒烤、飯店等餐飲經營商戶和單位食堂必須在室內作業,并安裝油煙凈化設備、設置油煙煙道,保持設備正常運轉使用。
三、進入便民市場及民宅大院內的夜市燒烤、飯店等餐飲經營商戶,可在市場或院內適當擺放桌椅。(必須在室內作業,并安裝油煙凈化設備、設置油煙煙道,保持設備正常運轉使用。)
四、嚴格落實“門前五包”,嚴禁店外宰殺牲畜、加工食品和油煙污染、噪聲擾民等違規行為。
五、夜市燒烤、飯店等餐飲經營商戶要引導顧客規范停車、文明如廁,嚴禁妨礙交通、隨地便溺等不文明現象。
六、違反本通告要求的,縣城市管理中心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強行清除,并依法處罰。
七、對阻擾、妨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莘縣城市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