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洲區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2014—2017年)》,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減少餐飲油煙對空氣質量的直接影響,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2016年擁抱藍天行動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16〕10號)》和《新洲區2016年擁抱藍天行動計劃》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圍及對象
(一)整治范圍為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區農委院內)周邊3000米范圍內區域。
(二)整治對象為排放油煙餐飲服務場所以及老舊社區餐飲油煙直排的居民家庭,總數量不少于1050家,其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食堂30家、居民家庭餐飲油煙1000戶以及餐飲業經營戶20家。
二、整治目標及補助標準
(一)整治目標:通過對轄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周邊3000米范圍內區域餐飲油煙污染源綜合整治,著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數據能夠客觀反映全區空氣質量狀況。
(二)補助標準:參照《2014年邾城城區油煙整治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1、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周邊農業小區范圍內居民更換環保型抽油煙機,每家補助1200元。
2、除農業小區外其他社區居民更換環保型抽油煙機,價格在2000元以下的每家補助800元;價格在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每家補助1000元;價格在3000元以上的每家補助1200元。
3、食堂及餐飲經營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按實際投資額的50%予以補助。
三、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
為加強對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呂文洲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宏偉、區環保局局長洪保平任副組長,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市場監督局、區城管委、區教育局、區衛計委、邾城街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環保局辦公,由區環保局副局長張志軍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負責督導檢查和綜合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職責為:
區環保局:負責嚴格新建餐飲業環境準入,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新建餐飲業一律不予審批。對油煙未達到排放標準的餐飲業進行綜合整治工作。
區市場監督局:負責依法做好市場主體準入工作,配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未經環保部門備案的餐飲業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發現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不符合餐飲經營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對經整改的,仍不符合餐飲服務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負責餐飲服務業綜合整治。
區城管委:負責開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對城市餐飲服務業排污行為進行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
區財政局:負責油煙治理資金拔付和監督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食堂的油煙整治工作。
區衛計委:負責衛生系統食堂的油煙整治工作。
邾城街:負責對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周邊3000米區域范圍內餐飲業調查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邾城城區居民餐飲油煙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宣傳、引導邾城城區內的單位食堂、餐飲業餐飲油煙的油煙整治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3月10日前)。
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邾城街等單位根據前期調查清單,進一步對監測站點周邊3000米范圍內餐飲油煙污染源進行核查,制訂年度工作方案,落實整治任務。
(二)綜合整治階段(3月11日—7月31日)
區餐飲油煙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邾城街等單位,采取發放宣傳單,入戶上門等方式,加大對油煙治理的宣傳力度,引導監測站點周邊1000米區域范圍內居民及食堂、餐飲業主實施油煙污染源整治,確保在2016年年7月底前完成油煙污染源綜合整治工作。
(三)驗收審核階段(8月31日前)
根據油煙治理單位和居民申請,區餐飲油煙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于8月31日前組織驗收。
(四)資金拔付階段(9月底)
依據2014年邾城城區油煙整治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拔付補助。具體拔付程序如下:
1、申請
治理單位和居民將補助申報資料報送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
2、審批
區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上報資料進行核實,結合年度整治目標任務和撥付資金計劃安排,確定具體資金數額。
3、驗收
項目完成后,治理單位向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申請驗收材料,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現場核實后,由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出具驗收意見。
4、 驗收合格后治理單位和居民需向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全部項目驗收材料存檔備案。
5、按區財政關于油煙整治資金使用的要求統一由區財政局撥付,對于沒有“帳號”的單位,區財政局將資金撥付給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撥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要高度重視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周邊區域大氣污染源調查和綜合整治工作,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實施,扎實推進,確保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二)規范審批,加強監管
嚴格執行新、改、擴建飲食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確定專人負責,建立餐飲油煙整治一戶一檔;及時收集、匯總和分析整治情況,每月底前將整治工作的進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打算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要發揮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部門聯動,加大督辦力度,確保問題及時解決。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區餐飲油煙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的力量,向居民散發宣傳單,上門宣傳等方式,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