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加強我市大氣環境綜合治理,防治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成都市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環氣辦〔2010〕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成都市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的歷史定位和長遠目標,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業主負責”的原則,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努力營造優美、整潔、安靜的生活環境。
二、整治時間、范圍及內容
(一)整治時間和范圍。
2010年11月31日前,對臨邛鎮城區范圍內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油煙整治。
(二)整治內容。
1.對所屬范圍內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飲食服務企業、單位食堂等)進行油煙凈化裝置的安裝,實現達標排放。
2.新、改、擴建飲食服務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和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
3.對住宅樓已開設但未達到環保要求的飲食服務企業進行限期改造、轉向經營或停業。
4.對無證(照)飲食服務企業和違章占道餐飲攤點進行取締。
5.城區內飲食服務單位必須安裝使用清潔能源,防止燃煤污染。
三、職責分工
(一)市環保局。負責全市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工作,制定全市油煙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負責調查、匯總油煙整治工作推進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 11月10日—31日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油煙污染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考核,并通報驗收考核結果;負責對轄區內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單位進行摸底調查;督促產生油煙的飲食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指導督促新、改、擴建飲食服務項目的“環評”審批與環保“三同時”驗收工作;負責對排放油煙污染居民居住環境的飲食服務單位進行處罰,并將企業名單抄送工商、衛生部門。
(二)市公安局。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城區綜合執法職責,負責整治和取締占道經營的飲食攤點、燒烤攤點,統一規范讓其進店經營。對拒不接受整治的單位及個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市工商局。對新開辦的餐飲業,須憑市環保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和市衛生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負責查處規范有證無照經營的飲食服務企業;餐飲企業參與工商年度檢驗時,對環保部門提供的違反環保法規拒不改正的經營戶名單,不予通過工商年度檢驗。
(四)市衛生局。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對環境影響較大、市民反映強烈的發證戶,督促進行整改;對餐飲企業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時,依法查驗申請人的環保守法材料,對違反環保法規拒不改正的不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配合工商等部門取締無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的飲食服務企業(攤點)。
(五)市商務局。指導督促飲食服務單位加強行業自律,并配合做好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六)市規劃局。在控規編制及建設項目規劃審批中,嚴格區分住宅項目與商業、辦公及公共服務配套項目等,解決“家帶房”、住宅與公共服務區功能分布不合理的問題。
(七)市天然氣公司。負責做好煤改氣宣傳工作,擬定邛崍市煤改氣相關政策,加快天然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調整飲食服務經營戶天然氣入戶初裝費用。
(八)《今日邛崍》編輯中心、邛崍電視臺。根據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統一安排做好相關宣傳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油煙污染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目標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整治工作檢查頻次和督促力度,對住宅樓開設的飲食服務企業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轉向經營或對其進行取締;對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而未安裝的企業要嚴格查處并督促其安裝,實現達標排放,確保油煙專項整治任務圓滿完成。
(二)嚴格審批,加強動態監管。衛生、環保、工商等部門要嚴格飲食服務項目審批工作,加強源頭控制;要嚴格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強化部門聯動,建立部門通報制度,對油煙超標排放污染環境和擾民的飲食服務單位進行嚴格查處。
(三)加強宣傳,營造整治氛圍。各責任單位要將專項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廣泛宣傳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擴大聲勢和影響力,督促飲食服務單位自覺開展油煙污染治理工作。
主題詞:環保 油煙污染Δ 專項整治 方案 通知
信息公開類別:主動公開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邛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9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