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優化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皖環發〔2014〕41號)(簡稱“暫行規定”)、《六安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六政〔2014〕23號)(簡稱“實施細則”)和《霍山縣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霍政辦〔2014〕17號)(簡稱“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安排部署,決定開展餐飲業(包括單位食堂)油煙污染專項綜合整治。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打造美麗霍山,全面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綜合整治,強化經營者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加強宣傳引導和公眾監督,努力構建油煙污染整治和管理長效機制,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人民群眾創建宜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14年底前,現有餐飲業(包括單位食堂)全部完成環境綜合整治,其中未履行環保審批手續的,全部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并實行環保“三同時”驗收。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業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經環評審批,不得開工建設。
三、整治范圍及內容
(一)整治范圍。
霍山縣已建成的餐飲業經營場所。
(二)整治內容。
1、現有餐飲業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凡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和“三同時”驗收手續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2、集中整治餐飲業油煙污染
(1)有油煙排放的餐飲業經營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安裝合格的油煙凈化器,實行制度上墻、專人定期清洗、建立清洗臺賬,使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要求。
(2)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規劃、設置。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禁止無排氣筒低空排放或排入下水道。
(3)嚴禁在城市環境敏感區域露天燒烤,推廣室內無碳燒烤。
四、工作安排
專項綜合整治工作從11月15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分為調查摸底、治理整改、驗收總結3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11月30日前)
結合本地情況,對餐飲業經營單位進行排查,摸清底數。做好登記造冊和建檔工作,確定需要整治的企業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期限。
(二)治理整改階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對有環境違法行為或存在環境問題的餐飲業經營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整改,所有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油煙凈化裝置正常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和檔案。
(三)驗收總結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根據專項綜合整治的內容,分期分批檢查驗收。餐飲業經營單位按整治內容完成任務的,應向環保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環保部門組織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餐飲業經營單位依法予以處罰,停業整改。對逾期或拒不整改的餐飲企業,依法從重予以處罰,責令立即停業或關閉。
五、工作分工
縣環保局牽頭負責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餐飲業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餐飲業項目必須符合城鄉規劃和餐飲業布局規劃,必須規范建設油煙收集及排放通道;
縣商務局負責制定餐飲服務布局規劃;
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負責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縣城管局負責露天燒烤污染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綜合專項整治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體現,是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載體。各部門要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以高度責任心,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確保專項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周密組織。此次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綜合整治工作,任務量大,要求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思想上要高度統一,定任務,定進度,定期考核。
(三)通力協作,落實責任。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突出重點,扎扎實實抓好專項整治的每個環節和每個步驟,做到執法、服務兩到位,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大檢查、依法整治。各部門要根據方案的具體安排,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要依法給予查處,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