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進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市政府辦《2018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六政辦秘〔2018〕44號)和《2018年六安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六大氣辦〔2018〕5號)要求,結合六安市餐飲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一)工作原則
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協作、分工負責,業主治理、公眾參與,動態調度、長效監管”、“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工作原則。
(二)工作目標
一是確保油煙排放達標。對使用高污染能源、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污染環境的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重點整治。通過廣泛動員、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等強有力的措施,督促引導餐飲服務單位安裝與其排煙量相匹配且經國家環保認證的高效油煙凈化處理裝置;同步使用清潔能源,通過專用煙氣排放管道排放油煙;建立油煙凈化排放設施定期清潔保養臺賬和技術維護制度,保障設施正常運行,油煙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標準。有效解決影響我市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餐飲油煙污染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是堅決取締違法經營。對在居民住宅樓已開業經營但未達到環評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限期改造或暫停營業;堅決依法取締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單位;對油煙污染嚴重、群眾投訴強烈的餐飲服務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聯合工商質監、城管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餐飲服務單位市場準入。
一是杜絕違規選址。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二是實行雙重審批。新、改、擴建餐飲項目,一律實行環保、食藥監部門雙重審核把關。先由環保部門依法開展環評審批或環評備案登記,項目建設單位按照“三同時”要求,同步建成高效油煙凈化等污染防治設施,并由環保部門出具達標驗收合格手續后,再由食藥監部門受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準予許可經營。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服務單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食藥監部門不予許可經營。
(二)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
一是根據經營項目和油煙排放狀況進行分類治理。所有城市建成區內的餐飲服務項目一律要求使用天然氣、液化氣、甲醇等清潔能源。對于經營甜點、包點、燉品等,烹飪采取蒸、煮、燉等方式,基本不產生油煙(清單里面的A類)的餐飲單位,要求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對于經營中餐、西餐等,烹飪采取煎、炒、燜、炸等方式,油煙較大,不涉及環境敏感區,沒有明顯刺激性氣味(清單里面的B類)要求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對于經營中餐、烘焙燒烤等,涉及環境敏感區,烹飪中產生濃烈油煙、強刺激性氣味(清單里面的C類)的餐飲服務者,要求同時落實油煙凈化和除異味治理裝置,并設專用煙道高空排放。
二是根據餐飲服務單位規模大小分類治理。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規定,大型餐飲服務單位是指基準爐頭數6個及以上;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是指基準爐頭數在3個至6個之間;小型餐飲服務單位是指基準爐頭數在1個(含1個)至3個(不含3個)之間。按照國家規定,大、中、小型餐飲服務經營者執行不同的油煙排污染物放標準,選擇與其排煙量相匹配且通過國家環保認證的油煙凈化設施;
三是根據治理目標進度實施綜合治理。1.清查登記,驗收備案,正常監管。食藥監部門要根據清查結果和治理工作進度,向屬地環保部門提供完成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的餐飲服務單位名錄,由環保部門負責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對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符合達標排放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場所)予以備案登記,備案登記情況同時抄送食藥監部門,食藥監部門負責建立監管臺賬并將其納入許可和日常監管,建立并落實定期檢查監管機制,做到完成治理一批,驗收備案一批,納入監管一批。2.落實綜合整改措施。由食藥監部門牽頭、環保部門配合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經環保部門反饋已安裝但不能達標排放的餐飲單位(場所),督促限期整改;住宅樓已開設但未達到食品安全和環保要求的餐飲單位,要求轉行經營或停業;對選址不當,油煙污染問題被群眾反復投訴的餐飲單位,督促其進行限期整治;并督促引導餐飲單位使用燃氣、甲醇等清潔能源,杜絕使用燃煤等污染大氣環境的燃料。3.開展監督檢查。食藥監部門要將餐飲油煙治理列入餐飲監管內容,結合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一并開展檢查,對已安裝餐飲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服務單位或個人,要督促其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維護,確保達標排放;對檢查中發現未安裝或未正常使用餐飲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服務單位或個人,要責令其整改,限期安裝或正常使用。4.依法開展查處。環保部門要對在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拒絕安裝或者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的餐飲服務單位或個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依法予以查處;食藥監部門對無《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或個人,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市有關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上來,充分認識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成立工作領導機構,確定業務承辦人員,落實網格化監管要求,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統籌抓,基層食藥監所具體抓”的工作格局。
(二)分區域有重點,有計劃穩步推進。要在前期調查摸底,掌握情況,建立治理清單的基礎上,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大型后小型、先點后面,先易后難的工作方法,完成市、縣主城區大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含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同時,要優先完成各地各檢測站監測點周邊方圓一公里范圍內所有餐飲服務單位的整治任務。
(三)廣泛宣傳動員,建立輿論曝光機制。要加大對新《大氣污染防治保護法》有關餐飲油煙污染治理規定和餐飲業管理相關準入條件、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方法步驟等的宣傳力度,督促餐飲單位自覺主動開展油煙污染治理。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對拒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使用清潔能源的或對選址不當因油煙污染問題被群眾反復投訴的餐飲服務單位或對拒不落實治理措施的違法行為,由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公開曝光,督促工作落實,力促餐飲服務單位規范經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也要在食藥監政務網、微信平臺,設立曝光專欄,對整治工作到位的企業予以宣傳,對拒不執行整改的企業予以警示。
請各縣區食藥監局分別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將半年、全年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情況及附表報送市食藥監局食品消費監管科。
聯系人:楊 俊 電話(傳真):5136019
郵 箱:397731169@qq.com
附件:六安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