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飲單位:
為改善大氣污染、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切實防治餐飲業油煙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和《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要求,結合街道實際決定開展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翠云街道轄區內的餐飲單位
二、整治時間
2018年7月——2018年10月
三、整治要求
(一)各餐飲服務單位必須聯系具有餐飲油煙治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規范化油煙治理,治理后的油煙必須達到重慶市餐飲油煙地方排放標準(暨餐飲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0毫克/立方米)。
(二)各餐飲服務單位的油煙凈化設備必須設置獨立電表。
(三)各餐飲服務單位應做好油煙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并建立日常運維臺賬。
(四)各餐飲服務單位應按照監測開口技術規范設置監測口。
(五)對拒不改正、整改進度滯后、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檢測不達標的餐飲單位將按照《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條例進行查處
四、電話咨詢
023—67880507
翠云街道辦事處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