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排放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質量,保障居民生活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餐飲油煙管理暫行辦法》、《湖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4-2017年)》(湖政辦發〔2014〕49號)和《安吉縣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實施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制定如下:
一、整治原則、范圍
按照“統一標準、分步實施、系統治理”的原則,對安吉縣有照餐飲業戶、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包括學校、醫院)、企業食堂(50人以上用餐,下同)的油煙進行專項治理。待餐飲廚余垃圾集中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建設完成后,進行油污專項治理。
二、整治時間
2015年11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三、工作目標、任務
(一)規范安裝油煙油污凈化設施
1.2015年12月底前,城區餐飲業戶、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包括學校、醫院)、縣城區域內企業食堂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100%。
2.2016年8月底前,全縣餐飲業戶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100%,全縣企業食堂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100%。
(二)建立餐飲業戶定期清洗、維護機制
1.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城區、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包括學校、醫院)餐飲油煙深度治理,建立定期清洗維護和長效監管機制;
2.2016年8月底前,完成全縣餐飲油煙治理,建立定期清洗維護運行的以獎代補政策。
四、具體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具有餐飲功能的建筑物,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達100%;
(二)油煙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符合國家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的規定;
(三)油煙排放口設置應符合《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有關要求;
(四)餐飲業戶應當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確保餐飲油煙排放達標。大型餐飲業戶每月清洗維護次數不少于1次,中型餐飲業戶每兩個月清洗維護次數不少于1次,小型餐飲業戶每季度清洗維護次數不少于1次,并及時記錄油煙凈化設施運轉和維護情況;
(五)縣餐飲油煙行政執法主管部門定期對餐飲場所油煙凈化設施運轉維護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油煙凈化設施運行不正常、油煙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
五、職責分工
(一)縣生態文明辦(520辦)
負責全縣整治工作的協調、督查和考核。
(二)城管執法局
1.負責牽頭全縣營業面積150㎡以上餐飲經營戶餐飲油煙整治;
2.負責牽頭環保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教育局、機關事務局和有關鄉鎮(街道)對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驗收;
3.負責全縣餐飲業戶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的監管。
(三)環保局
1.負責牽頭全縣企業食堂餐飲油煙整治工作;
2.提供整治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制定整治標準;
3.負責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餐飲場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中需要配套建設的油煙污染防治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4.為城管執法局開展餐飲油煙執法提供技術支持。對油煙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油煙排放口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出具認定意見。對餐飲戶排出油煙進行檢測。
5.參與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的餐飲油煙聯合整治。
(四)市場監管局
1.負責牽頭全縣營業面積150㎡以下(含)餐飲經營戶餐飲油煙整治(具體按照《安吉縣小餐飲整治規范工作方案》實施);
2.依法查處無證照或超范圍經營的餐飲業戶;
3.參與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的餐飲油煙聯合整治;
4.建立源頭治理聯合審批機制。
(五)機關事務局
1 . 負責牽頭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食堂餐飲油煙整治;
2.參與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的餐飲油煙聯合整治。
(六)教育局
1 . 負責牽頭全縣學校食堂餐飲油煙整治;
2.參與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的餐飲油煙聯合整治。
(七)衛生局
1 . 負責牽頭全縣醫院、衛生院食堂餐飲油煙整治;
2.參與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的餐飲油煙聯合整治。
(八)財政局
按要求保障餐飲油煙整治和防治資金。
(九)規劃局
1.負責牽頭制定縣城餐飲產業發展及空間布局規劃,使之符合環境功能區和污染防治要求;
2.對新建的商住綜合樓做好專用煙道的布局。
(十)各鄉鎮(街道)
1.負責轄區內餐飲油煙整治;
2.負責轄區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管。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201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制定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明確縣城管執法局、財政局、規劃局、環保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局、教育局和各鄉鎮(街道)工作職責,落實各部門專職聯絡員,開展全縣有照餐飲業戶排查摸底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7月底)
1.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和標準開展餐飲油煙設施的安裝;
2.分階段驗收,并落實政府補貼;
3.適時開展聯合執法。
第三階段:總結提升(2016年8月初至8月底)
對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進行總結,積累經驗,建立科學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按照各自職能實施長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餐飲油煙整治工作,是為改善我縣空氣質量,提升人居環境的需要,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認真落實整治方案中制定的各項措施,各牽頭部門要對具體牽頭的任務負總責,各配合部門要服從統一安排,主動承擔相應責任。
(二)以獎代補,分類整治
設立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專項經費,對經驗收合格的餐飲經營戶(不含學校、機關事業和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具體獎勵辦法按照《安吉縣小餐飲整治規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另行制定。
(三)協調配合,形成合力
油煙整治工作的所有參與部門,形成合力,緊緊圍繞工作目標任務,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強化整治力度,并及時協調有關部門,齊心協力做好油煙整治各項工作。
(四)強化督查,確保成效
縣考核辦將對餐飲油煙整治工作作為中心工作賦分考核,縣520辦公室要抓好日常的督查工作,對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進行通報,對督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有效解決,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油煙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宣傳部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廣泛宣傳油煙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讓廣大市民進行監督和配合,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確保油煙整治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