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關于印發廣德縣2018年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2018〕56號)文件要求,減少油煙污染產生,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問題,我鄉決定對集鎮餐飲油煙進行專項整治,現將基本整治要求告知如下:
1、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于9月10號前完成油煙凈化設施安裝。
2、新、改、擴建的餐飲單位要嚴格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建設符合要求的油煙凈化等污染防治設施,經過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營;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運營。
3、所有餐飲單位必須安裝與本單位排煙量相匹配的,經國家認可的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的油煙需通過煙氣排放管道達標排放,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
逾期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的餐飲服務業個體工商戶,責任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相關規定進行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排放油煙達不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的,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油污水排入鄉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污分流區域將油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將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將責令停業整治。
特此告知
四合鄉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