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創建湖北省、國家環保模范城市2013年度實施方案》,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開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有關工作要求,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問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城區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環保法律法規為依據,部門聯動,狠抓落實,并積極探索加強噪聲和餐飲油煙管理的長效機制,為建設生態、宜居、美麗的新十堰做出應有貢獻。
二、整治范圍及目標
(一)噪聲
1、噪聲污染整治范圍:主要整治影響群眾生活環境的建筑施工噪聲、工業噪聲、生活噪聲、交通噪聲、娛樂噪聲,保障群眾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2、噪聲污染整治目標:
(1)城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2)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 dB(A);
(3)環境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到90%以上;
(4)城區噪聲污染信訪投訴減少50%以上。
(二)餐飲油煙
1 餐飲油煙整治范圍:屬于以下條件之一的酒店、餐館(含燒烤店)、食品加工業等單位(以下稱餐飲單位):
(1)位于城區的主次干道和敏感區域內而未按要求辦理環保相關手續的餐飲單位;
(2)市民投訴較為集中的餐飲單位;
(3)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餐飲單位。
2、餐飲油煙整治目標:
(1)按照要求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并通過驗收;
(2)餐飲單位法定證照齊全,無店外經營和非法占道經營行為;
(3)餐飲單位安裝使用優質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并正常運轉,油煙排氣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響周圍居民居住環境,其設備噪聲不超標,油煙排放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不擾民;
(4)污水經處理達標并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網。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3年2月16日至2月28日)。市“三創辦”召開城區噪聲、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專題會議,成立專班,組織考察,制定工作方案,市環保局組織對城區的噪聲和餐飲油煙排污單位進行調查摸底,重點了解油煙和噪聲擾民信息。各區及相關部門依據分工制定相應的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計劃。
(二)宣傳教育和試點階段(2013年3月1日至3月30日)。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對城區的噪聲和餐飲油煙排污單位進行宣傳教育。確定試點單位名單,制定試點方案并組織實施,對試點單位進行驗收,召開現場總結觀摩會。
(三)全面整治階段(201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城區各噪聲和餐飲油煙排污單位按照試點單位的規范和要求進行整改。對帶頭示范,表現積極,驗收合格的單位,市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按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適當補助。各部門依據分工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整改到位,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理。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市三創辦組織檢查、督導。環境監測部門對城區的噪聲和餐飲油煙排污單位整治效果進行監測驗收。各餐飲單位完善相關手續,各相關部門制定長效管理措施,向三創辦報送專項治理書面總結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高度重視這次涉及到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專項整治工作,要站在鞏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和解決民生問題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落實環保、食品監管、城管、街辦、社區責任,實行部門聯動,強力推進。市三創辦將加強對各地該項工作進展情況的督辦檢查,定期通報排名,與各街辦城市管理每月考核獎懲情況掛鉤。
(二)明確職責
各區三創辦負責具體組織噪聲、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對位于主城區人流物流大,噪聲和餐飲油煙排放不達標、居民反映強烈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治理、限產、搬遷、關停。保證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在本轄區內落實。
環保部門負責城區建筑噪聲、工商業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排放的統一監督管理。制定城區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計劃;組織試點,鼓勵使用優質油煙凈化設施,組織噪聲和油煙污染專項整治達標驗收。
公安部門負責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的整治工作,落實城區禁鳴制度,并負責餐飲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油煙管道清理檢查,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餐飲單位依法督促其進行整改,積極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案件,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工商部門負責工商登記、證照年檢有關環保驗收手續的審查。嚴格落實市三創辦[2012]92號、市三創辦[2012]93號文件關于“特種行業”證照辦理和年檢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
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的餐飲攤點、燒烤點依法整治和取締。負責對土石方開挖、裝載、運輸產生的擾民噪聲的管控,負責整治無固定經營場所經營、違規占道經營、夜市攤點噪聲及停車場、物流、貨物配送等噪聲擾民現象。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餐飲經營戶的衛生狀況,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實施限期整改;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餐飲單位,依法查處。
文化管理部門負責嚴把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行政許可關,把環保審批做為證照辦理、年檢的前置條件,對無營業執照經營的單位、個人不予行政許可。
五、工作要求
城區噪聲和餐飲業油煙專項整治是一項民生工程,是我市今年創模的十大工程之一。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務求實效,切實解決城區噪聲和餐飲油煙擾民問題。各排污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專項整治的要求,積極主動做好整改,規范經營行為,為創建環保模范城市做出應有貢獻。
附件:1、十堰市2013年度城區噪聲和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分解表.doc
2、2013年噪聲、油煙專項整治重點企業.doc
3、各區及各相關單位工作人員聯系方式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