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5日,英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英山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餐飲經營活動的通告》,旨在通過禁止露天餐飲經營活動,進一步解決露天餐飲帶來的占道經營、污染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質量。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通告》法律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出取締辦法》以及中央環保督察相關反饋問題整改有關要求。
二、目標意義∶通過開展活動,依法取締非法占用公共場所露天經營餐飲、燒烤(夜宵排擋),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規范臨時設攤餐飲經營行為,實現城區無露天餐飲經營現象,餐飲油煙污染投訴明顯下降,城區空氣質量顯著提升。
三、有關條文解讀
條文∶ 城區主次干道兩側、廣場、居民小區及其他公共場所禁止露天經營餐飲經營活動。
解讀:對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居明小區等公共場所進行露天經營的行為,一律予以取締。
條文:露天餐飲經營者要入室規范經營,相關經營設備全部進店操作,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使油煙達標排放。
解讀:餐飲經營戶必須在室內場所經營,并按照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確保餐飲油煙排放達標。
英山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餐飲經營活動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