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縣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全力做好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切實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根據《莒縣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經濟開發區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辦字[2016]35號)、《全縣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集中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莒辦發[2017]6號)、《莒縣水污染防治控制單元達標方案》(莒政發[2017]12號)、《莒縣2017年藍天保衛戰集中攻堅行動總體方案》(莒辦發[2017]18號)、《莒縣畜禽養殖“三區”劃定方案》(莒辦發[2017]19號)、《莒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莒政辦發[2017]30號)等市縣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要求
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突出環境問題,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全面提升我鎮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上下聯動、綜合施策、精準治理、合力治污,由線到網,大力組織實施對大氣污染、水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的綜合治理。建立健全網格長和村居網格監管員制度,進一步加強網格化監管責任,真正把“環境監管網”織牢織密,對污染舉報居高不下、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情形的,嚴肅追究網格責任人責任,倒逼責任落實。
二、進一步加強網格化監管責任
按照“定區域、定職責、定人員、定任務、定考核”的要求,進一步強化鄉鎮屬地管理職能,明確各相關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責,按區域派駐監管執法人員,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單位、崗位,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實現環境監管執法全覆蓋。
(一)網格劃分、監管責任
1、網格劃分及編碼
各片區網格劃分及編碼
西莊片區:C3711220911, 店子片區:C3711220912,
圍子片區:C3711220921, 姜莊片區: C3711220922,
北石槽片區:C3711220931,南石槽片區: C3711220932,
東城片區:C3711220941, 西城片區:C3711220942,
屋樓片區:C3711220951, 溝頭社區:C3711220952,
北石河片區:C3711220961,南石河片區: C3711220962。
2、網格職責
(1)部門網格線職責
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為鎮級網格的領導責任人和直接領導責任人;鎮環保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監管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鎮級網格的監管責任人。各部門單位的具體職責如下:
環保辦:負責對全鎮網格內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包括檔案材料整理、統一調度、環保督查、環保攻堅的有關材料的準備和上報;負責店子工業園和圍子工業園以及規模以上企業的環境監督與管理;內容主要包括燃煤鍋爐、工業窯爐、秸稈禁燒、固廢處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負責全鎮生態文明創建、飲用水源地保護。
環衛辦:負責全鎮網格內生活垃圾、河道垃圾的清運工作和城鎮道路保潔工作。
村建辦:負責全鎮商品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揚塵治理、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城鎮管網建設、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畜牧獸醫站:負責加強對全鎮畜禽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畜禽養殖布局規劃,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推廣生態環保養殖技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
市場監管所:配合鎮政府對環境違法違規案件涉及項目的工商登記情況進行檢查;責令停業、關閉各類違法主體;規范清理全鎮范圍內的散煤銷售點;加強油品質量和車用尿素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油品行為,取締黑加油站,保障全鎮國Ⅴ車用汽、柴油供應。
交管所:負責道路揚塵綜合治理;明確灑水降塵、停止土石方作業等應急措施實施條件、范圍并組織實施。
國土所:負責開展礦山開采和石子加工企業整頓工作、聯合有關部門對違法畜禽養殖場和“小散亂污”企業建設的拆除工作。
安監辦:參與安全生產事件引發次生突發環境案件的處置工作。
水利站:全面落實“河長制”監督和管理;指導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開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河道水庫內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在河流水質惡化或發生污染案件時,按照應急方案要求,做好水利閘壩的調控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工作。
農技站:指導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有關工作,制定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指導和管理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農業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進程。
林業站:科學規劃和大力建設綠色生態屏障,保護林地資源,推進林水會戰,保護生態;負責農業生產、園林綠化藥物噴灑異味控制。合理安排噴灑作業時間,提前進行公示公告。采用低毒、低異味或無味藥物。
食藥所:負責鎮域范圍內所有飯店、賓館、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執法中隊:全面取締露天燒烤,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并建立查處臺賬;鎮域范圍內所有飯店、賓館、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燃煤大灶的取締,督促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并定期清洗。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并建立查處臺賬;配合各部門查處各類環保違法案件。
供電所:根據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有環保違法行為的規模以上企業、“小散亂污”企業、畜禽養殖場(戶)等采取限電、斷電等處理措施。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配合鎮政府開展公安環保聯勤聯動,聯合查處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紀委:負責對失職瀆職、未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環保監管職責,對不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或者對環保監管執法工作推諉扯皮實施問責。
學校、衛生院等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本部門相關職責工作。
(2)片區網格職責
各片區書記為本網格的領導責任人,網格長為監管責任人,村主職干部為直接責任人。各片區書記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負總責,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改善環境質量。主要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小散亂污”企業的排查與監督;負責檢查本網格內風景名勝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河道污染物排放、社區集中居住區生活污水處理;負責生態、農村方面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行情況;負責本網格內的秸稈禁燒、大氣污染防控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及時報告環境污染事故(件),參與環境風險防范和污染事故(件)的調查處理,并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事故(件)善后工作;負責本網格內領導交辦、上級轉辦、媒體曝光和網絡、熱線、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宣傳教育、綠色創建等具體事務性工作。
(二)網格運行
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環境監管網格實行分級管理,履行本級網格的環境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機制和運行管理機制。
1、建立巡查機制。各負有環境監管職責的部門、單位每年要制定環境監管工作計劃,明確監管對象、內容和頻次,健全監管檔案。網格直接責任人按照計劃開展巡查和監督。
2、建立報告機制。網格直接責任人發現問題后,按照本部門、單位內部工作程序逐級報告。
3、建立處置機制。發現問題或接到交辦案件后,按照本片區網格內部工作程序及時進行處理處置,需要有關部門、單位配合的,要聯系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查處;對不屬于本網格管轄的,要及時移交移送,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對需要多個部門、單位進行聯合處置的,由本級政府組織各部門、單位實施聯合執法。
4、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完善信息通報制度,網格化內各部門、單位定期向社會公開環境日常監管、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等情況,并實行信息共享。
(三)強化責任追究
網格化監管職責分工作為責任追究的依據。各部門、各片區要嚴格落實上級政策要求,強化網格監管責任,對失職瀆職、未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環保監管職責,不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或者對環保監管執法工作推諉扯皮的,要依法依紀實施問責。
三、全力打好環境突出問題綜合整治集中攻堅戰
(一)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按照《店子集鎮2017年藍天保衛戰集中攻堅行動總體方案》的工作內容和職責分工情況,全力打好揚塵污染、燃煤污染、工業污染、機動車污染和面源污染綜合整治攻堅五大戰役,全面清理“小散亂污”企業,加強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減少企業污染物排放。實現環境空氣質量全面改善,全年“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達到300天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指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中PM2.5同比每立方米下降11微克以上,PM10濃度同比每立方米下降13微克以上,力爭全面完成市縣下達的任務目標。
(二) 認真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嚴格落實“河長制”,建立以水控制單元為核心的精細化治理管理體系。通過加強河道疏浚整治、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快污水管網建設、嚴格企業治污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實施綜合治理各項行動計劃,結合河道長效保潔,提高水體環境容量,提升水體自凈能力,改善生態修復功能,維護河道健康生命,保障河道功能永續利用,營造整潔有序、生態優美水環境,使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真正達到“河暢、水清、岸綠、景美”,實現河流水體四類水質標準。
(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嚴格落實我鎮畜禽養殖“三區”劃定方案規劃,集中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具體劃定區域為:
畜禽禁養區范圍:店子集鎮屋樓大道以西,日照路以南;屋樓崮旅游風景區,屋樓小鎮規劃區,古莒樂園溫泉規劃區;店子集河、接水河外堤角水平距離300米區域;各社區轄區內居民區,學校、醫院、社區村莊等人口集中區域;各社區轄區內村居的飲用水源地保護區300米區域;主要交通干線兩側500米范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區域。
畜禽控養區范圍:店子集鎮范圍內除禁養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禁養區整治目標。2017年8月31日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自行關閉、搬遷或轉產;到期沒有關閉、搬遷或轉產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實現關閉、搬遷或轉產。同時,加強對禁養區的巡查和監管,嚴防禁養區內出現畜禽養殖“反彈”和“復養”現象。
控養區整治目標。控制養殖規模,不得新建和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小區),控養區內現有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符合《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要求,控養區內2017年8月31日前建設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設施。9月底前,未建設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的,自行關閉、搬遷或轉產;到期沒有關閉、搬遷或轉產的,2017年10月15日前一律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以成立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的環境突出問題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環保辦,荊培海兼任辦公室主任,胡明剛、陸發廷、潘曉青、薛濤任辦公室成員。
(二)強化責任落實
按照網格化管理及藍天保衛戰等有關文件要求的工作職責,進一步細化量化整改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工作壓茬推進,按時完成。各部門、各片區要實行周匯報制度。每周四將本周目標完成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嚴格責任追究
對不認真履行環保工作職責的干部,對破壞生態環境的人和事,堅決依法查處、嚴肅問責。
(四)嚴格督導檢查
領導小組要實行掛圖作戰、掛圖督戰,對重點問題和進展緩慢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跟蹤問效。
(五)加強輿論宣傳
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充分發揮輿論的先導作用,大力宣傳綠色發展理念,宣傳生態環保工作,及時公開重點環境問題整改和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和監督,在全社會掀起一場“環保風暴”,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1、店子集鎮環境突出問題綜合整治集中攻堅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店子集鎮部門環保職責網格線工作職責及主要環境突出問題清單
3、店子集鎮環保網格化監管責任劃分及主要環境突出問題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