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部署,進一步提升我縣大氣污染防治能力,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產業、能源、城市結構優化調整,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新舊動能轉換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對接全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導向,把握全面、突出重點、源頭嚴控、精準治理,實施城市建設、交通運輸、工業產業和工業園區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城建、綠色交通、綠色工業產業和綠色園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富強美麗幸福新庫山做出貢獻。
二、主要目標
2018年,全鄉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年環境空氣中PM2.5同比改善15.8%(從2017年5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8微克/立方米)以上,PM10濃度同比改善11.9%(從2017年9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82微克/立方米)以上,NO2同比改善不低于3.0%(NO2年平均濃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SO2持續改善。
三、工作措施
1、全面進行鄉駐地揚塵綜合治理。
(1)進行鄉駐地綠化提升和揚塵整治。進行臨時閑置土地(裸露土地)綠化、綠地補植等鄉駐地揚塵綜合整治。(責任單位:城建辦、環保辦)
(2)渣土運輸揚塵治理。實施渣土運輸全過程監管,嚴格落實渣土運輸特許經營及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渣土運輸車必須實施密閉改裝,建筑工地必須嚴格落實“四個一標準”“四不開工標準”“四不出門標準”,對不落實要求的要堅決依法處罰。(責任單位:綜合執法中隊、派出所、交管所、環保辦)
(3)商品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揚塵治理。開展全鄉商品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揚塵專項治理,對原材料堆場、材料傳輸和攪拌樓實施封閉并采取除塵措施,對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產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復產。(責任單位:城建辦、環保辦)
(4)拆遷工地揚塵治理。拆遷工程中要嚴格落實圍擋、灑水、噴霧、覆蓋、出門車輛沖洗等治理措施,對達不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須經主管部門現場檢查驗收、出具書面同意意見后方可復工復產。拆遷后騰空場地及時實施綠化、覆蓋等抑塵措施。(責任單位:鄉城建辦、國土所、環保辦)
2、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治理。
強化道路的日常保潔,推廣濕法掃除,禁止道路干掃,加大車流量加大路段的保潔頻次。(責任單位:鄉交管所、環衛所)
3、實施礦山開采加工揚塵整治。
(1)開展礦山開采整頓工作。對全鄉礦山開采企業組織集中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關停非法采礦、非法洗砂等作業點。加強對“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露天開采礦山的管理,對已取得采礦許可證的礦山到期后不再延續,予以關停。(責任單位:國土所)
(2)全面開展石子開采加工揚塵整治工作。所有石子加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縣環保標準予以整改,抑塵措施不配套或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產。(責任單位:國土所、環保辦)
4、做好燃煤減量替代工作。
貫徹落實《莒縣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新建用煤項目實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確保完成削減目標任務。規范煤炭銷售市場。加強散煤銷售管理,規范清理全鄉范圍內的散煤銷售點,做好散煤銷售點整頓治理或取締關停工作。 全面實施燃煤鍋爐整治。鞏固轄區內燃煤小鍋爐“清零”行動成果,確保不死灰復燃。(責任單位:環保辦、各社區、各村)
5、全力做好工業污染綜合整治。
全面清理“小散亂污”企業。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小散亂污”企業依法取締關停,落實拆除生產設備、斷水斷電等措施,嚴防違法企業復工復產。建立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各社區書記為轄區的“網格長”,是轄區內排查、取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單位:各社區、各村)
6、全力打好機動車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
開展機動車污染防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油品行為,取締黑加油站。(責任單位:各社區、安監辦、環保辦)
7、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
強化秸稈禁燒責任體系建設,健全社區到農田地塊的無縫隙監管網絡,確保每個地塊責任到人;加強聯合執法,落實督查和獎懲制度,嚴厲查處焚燒秸稈行為,對全年無秸稈焚燒的村繼續實施生態補償。(責任單位:各社區、各村、環保辦)
8、餐飲業油煙整治。
轄區內所有飯店、賓館、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一律取締燃煤大灶,全部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并定期清洗。對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整治完成經現場核查驗收、出具書面同意意見后,方可恢復營業。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督促鄉內飯店、賓館、食堂等餐飲油煙排放單位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清潔。(責任單位:環保辦、鄉食品藥品監管所)
9、畜禽養殖異味整治。
嚴格落實庫山鄉畜禽養殖布局規劃,按照禁養區、控養區和可養區開展整治工作,取締禁養區內畜禽養殖戶。強化畜禽養殖異味管控,減少糞肥在空氣中的暴露時間,提高畜禽糞便還田率。(責任單位:畜牧獸醫站)
10、農業生產、園林綠化藥物噴灑異味控制。
合理安排噴灑作業時間,提前進行公示公告。采用低毒、低異味或無味藥物。(責任單位:農技站)
11、煙花爆竹禁限放。
劃定煙花爆竹禁放或限放區域和時段,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嚴控方案,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要求。(責任單位:安監辦、派出所)
12、加快綠色生態屏障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林水會戰要求,全力實施庫山鄉增綠、通道連綠、水系擴綠、濕地添綠、荒山披綠、鎮村興綠、退耕還綠等綠化工程,全年完成造林3000畝以上,提高環境自凈能力。(責任單位:林業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村和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強力推進落實。鄉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環保提升行動,建立由分管領導任總召集人的環保提升工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調度、檢查、督辦、通報工作。鄉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度匯總情況報送現鄉黨委、政府,每兩個月組織一次現場督導檢查,并下發通報。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社區、村負責人對本轄區攻堅行動負總責。各職能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的要求,扎實推動污染治理提升行動深入開展。各相關企業要切實履行治污主體責任,強化污染治理。各社區、村和各有關企事業要于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各自實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的制定,要根據職責列出任務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確定完成時限,做好工作臺賬,每月3日前將工作情況報鄉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嚴格執法監管。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打擊。
(四)加大考核力度。各社區要落實屬地管理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將突出環境問題納入日常工作,高度重視。攻堅行動期間發生投訴事件的,每起扣村年度考核20分,扣社區經費500元,對同一事件發生2次以上投訴的,社區書記誡勉談話,村主職負責人向黨委政府作深刻檢查,監管員予以解聘;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問題突出的社區和村及網格化監管員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積極主動,未發生環境信訪投訴的,獎勵社區1000元,年底考核時加10分。
(五)廣泛宣傳引導。各社區、村要充分運用廣播、微信等宣傳媒體,加強全鄉環境污染治理集中攻堅行動的宣傳,搞好政策解讀,使廣大企業和群眾進一步提高認識,自覺抓整改,引導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共創美麗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