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質量和人居環境,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十堰市生態文明建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工作明確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1年全年。
二、整治重點
(一)常態巡查整治違規露天燒烤問題,包括燒烤門店出店露天燒烤、流動燒烤攤點等。
(二)常態巡查整治露天焚燒垃圾行為,包括露天焚燒瀝青、塑料、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和惡臭污染。
(三)常態巡查整治餐飲服務單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及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未正常使用等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傳引導
發動街辦、社區、物業、產權單位、經營業主參與到污染整治工作中來,通過發布通告、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宣傳形式,加強對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和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相關的普法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完善管理臺賬
對轄區內露天燒烤和餐飲門店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摸排,及時更新管理臺賬;督促經營業主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建立清洗維護記錄制度。
(三)建立巡查機制
對城區范圍內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和餐飲油煙污染行為開展常態化巡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強部門聯動
加強和生態環境、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適時組織部門聯合執法,加強源頭控制,力爭取得實效。
(五)突出重點執法
按照住建部“721”工作法,在全面摸排、監管整治的基礎上,加大對環保督察反饋重點問題及市第三方暗訪巡查反復交辦問題的跟蹤督導,強化整改效果,對逾期未整改以及整改不徹底、經常出現反復的問題,依法立案查處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通過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懾,有效促進長效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開展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和餐飲油煙整治工作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措施和具體體現,各區城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有序推進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創新思路,積極履職。各區城管部門要立足本地實際,認真分析本地具體情況,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管理經驗,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有效做法,常態長效開展巡查整治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導,嚴肅追責。各區城管部門要強化對中央、省、市環保督察反饋整改問題、市民反映強烈的各類環保投訴舉報問題的辦理,嚴格工作標準、時間節點,確保問題全面徹底整改銷號。市城管綜合執法支隊要加強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巡查督導,將檢查結果納入城管考核并定期通報。各單位每季度底將階段性工作開展情況報市城管執法委城管督察科。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及造成負面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提請市紀檢部門依規對其進行追責問責。
十堰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2021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