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管控,確保實現全街道環境空氣質量年度改善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19年度湯山街道 PM2.5濃度達到市、區考要求,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濃度降幅達到考核要求為主要目標,力爭實現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持續提升。
二、管控時段
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國家公祭日、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大活動期間,按照三級管控常態化實施。
三、管控等級
(一)2019年11月25日—2020年2月29日按以下標準執行。
三級管控:預測未來48小時PM2.5濃度超過90微克/立方米,并持續48小時以上;
二級管控:預測未來48小時PM2.5濃度超過90微克/立方米,并持續72小時以上;
一級管控:預測未來48小時PM2.5濃度超過90微克/立方米,并持續96小時以上。
(二)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按以下標準執行。
三級管控:預測未來48小時PM2.5濃度超過70微克/立方米,并持續48小時以上;
二級管控:預測未來48小時PM2.5濃度超過70微克/立方米,并持續72小時以上;
一級管控:預測未來48小時PM2.5濃度超過70微克/立方米,并持續96小時以上。
四、管控措施
(一)三級管控措施
1.重點工業企業管控。列入全街道秋冬季應急管控清單的31家重點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黃色預警級別實施管控(管控清單另行下發),已實施錯峰生產的企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執行。
責任單位:企業服務科、各村(社區)、生態環境中隊
2.工地揚塵管控。全街道除差別化管理工地外,停止所有土方、樁基等易揚塵作業及渣土運輸。沒有落實揚塵管控措施的工地依法查處并實施停工整改。
責任單位:建設管理科、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交管所、水務站、農業服務科、各村(社區)
3.強化道路保潔。全街道范圍內加大道路保潔力度,在原有保潔頻率基礎上,每天增加一次沖洗作業(氣溫在4度以下不灑水)。
責任單位:清管所、各村(社區)
4.暫停易揚塵物料裝卸。全街道范圍內暫停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物料的裝卸作業(涉及民生保障的作業除外)。
責任單位:建設管理科、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農業服務科、水務站、各村(社區)
5.嚴管重點管控區域。對3個大氣重點管控區域內(度假區核心區、湯山、上峰集鎮)污染源開展執法檢查;提升重點管控區域保潔水平,大幅增加重點管控區域內噴霧、灑水等頻次;增派警力,確保重點管控區域道路順暢,減少機動車怠速污染;強化餐飲油煙管理,對未安裝、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達不到凈化效果的餐飲單位實施停業整改。
責任單位: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建設管理科、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企業服務科、清管所、交警中隊
(二)二級管控措施
1.重點工業企業管控。列入全街道秋冬季應急管控清單的31家重點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預警級別實施管控,已實施錯峰生產的企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執行。
責任單位:企業服務科、各村(社區)、生態環境中隊
2.工地揚塵管控。全街道除差別化管理工地外,停止所有土方、樁基等易揚塵作業。全面停止渣土運輸。沒有落實揚塵管控措施的工地依法查處并實施停工整改。
責任單位:建設管理科、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交管所、水務站、農業服務科、各村(社區)
3.強化道路保潔。加大道路保潔力度,在原有保潔頻率基礎上,每天增加一次抑塵作業,上午下午各增加一次灑水作業(氣溫在4度以下不灑水)。
責任單位:清管所、各村(社區)
4.停止易揚塵物料裝卸。全街道范圍內暫停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物料的裝卸作業(涉及民生保障的作業除外)。
責任單位:建設管理科、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農業服務科、水務站、各村(社區)
5. 嚴管重點管控區域。對3個大氣重點管控區域內(度假區核心區、湯山、上峰集鎮)污染源開展執法檢查;提升重點管控區域保潔水平,大幅增加重點管控區域內噴霧、灑水等頻次;增派警力,確保重點管控區域道路順暢通行,減少機動車怠速污染;強化餐飲油煙管理,對未安裝、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達不到凈化效果的餐飲單位實施停業整改。
責任單位: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建設管理科、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企業服務科、清管所、交警中隊
(三)一級管控措施
1.重點工業企業管控。列入全街道秋冬季應急管控清單的31家重點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紅色預警級別實施管控,已實施錯峰生產的企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執行。
責任單位:企業服務科、各村(社區)、生態環境中隊
2.工地揚塵管控。全街道停止所有土方、樁基等易揚塵作業,停止渣土運輸。除差別化管理工地外,所有工地全面停工。
責任單位:建設管理科、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交管所、水務站、農業服務科、各村(社區)
3.強化道路保潔。在氣象條件許可的前提下,全街道主次干道保持不間斷噴霧抑塵作業(早晚交通高峰時段除外)。
責任單位:清管所、各村(社區)
4.停止易揚塵物料裝卸。全街道范圍內暫停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物料的裝卸作業(涉及民生保障的作業除外)。
責任單位:建設管理科、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農業服務科、水務站、各村(社區)
5.本地柴油貨車停止運輸。除民生保障和特種車輛外,全街道范圍內所有柴油貨車全部停止運輸和裝卸作業,暫停沙石等易揚塵污染的物料運輸,暫停自卸車傾倒作業。生態環境部門聯合設立路檢巡查點,重點查處柴油貨車上路以及冒黑煙、藍煙等異常工況車輛。
責任單位:湯山交管所、交警中隊、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
6.嚴管重點管控區域。對3個大氣重點管控區域內(度假區核心區、湯山、上峰集鎮)污染源開展執法檢查;提升重點管控區域保潔水平,對重點管控區域內不間斷實施噴霧、灑水作業;增派警力,確保重點管控區域道路順暢通行,減少機動車怠速污染;重點管控區域內工地停工;強化餐飲油煙管理,對未安裝、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達不到凈化效果的餐飲單位實施停業整改。
責任單位:市政園林所、房建辦、建設管理科、城市治理中隊、生態環境中隊、企業服務科、清管所、交警中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履職盡責。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大氣環境質量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湯山街道關于落實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措施的細化實施方案》和本方案的相關舉措,強化日常監管。各板塊主要領導要嚴格履行責任。
(二)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管控措施切實落實到位。生態環境中隊負責秋冬季應急管控方案的指揮調度和組織協調;各責任部門、各板塊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分解管控措施,梳理完善管控對象清單,將管控要求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三)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單位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跟蹤督查,對管控對象監管不力、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將及時向園街主要領導報告。
